探寻金融科技发展新方向

李珮 |2018-07-16 16:417156

近年来,伴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兴起,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金融科技的发展浪潮,应用范围已覆盖支付、消费金融、网络借贷、智能投顾等领域,其与传统金融业的深度融合,也为金融机构提升客户体验,转变经营模式带来了转型的新动能。

  近年来,伴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兴起,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金融科技的发展浪潮,应用范围已覆盖支付、消费金融、网络借贷、智能投顾等领域,其与传统金融业的深度融合,也为金融机构提升客户体验,转变经营模式带来了转型的新动能。

  而金融科技本身以其快速迭代升级,与场景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效率等优势迅速进入公众视野,蓬勃发展势不可挡,并有将技术能力向海外输出的发展趋势,以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助推金融科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支付技术能力加速输出

  从全球领先的第三方支付来看,据 《2018中国金融科技竞争力100强榜单》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到了102万亿元。

  然而,互联网支付企业的发展目标也不止于体量庞大的国内市场,无论是底层技术公司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均看到了海外支付市场巨大的发展空间。

  优付全球(UNPay)创始人兼CEO章政华表示,东南亚国家整个支付体系相对落后,所以中国的支付技术在当地复制有很大的机会。而在金融体系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其现代化的移动支付部分相对缺失,因此从这两方面来看中国都可以做科技赋能的输出。

  目前,银联、支付宝、财付通三大支付巨头已在东南亚、欧美等地区拓展业务,接入当地线下商户,扩大境外合作网络,布局手机闪付、二维码支付等。

  从机构自身所采取的发展策略看,据章政华介绍,UNPay在海外一方面服务当地的支付企业,另一方面服务中国的“一带一路”企业,为其提供基础支付服务,连接起整体的支付体系网络。他认为,账户体系的联动和平台能力的一体化是支付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支付企业“出海”,其面临的内外部政策和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平衡好海外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也是企业所重点考虑的问题。章政华认为,在海外拓展相关业务时,企业需要面对不同国家的法规政策以及金融政策,可以从解决本地化信任问题着手,加强本地化团队建设,将技术赋能于本地团队,这样有助于中国企业的海外业务走得更加扎实。

  提升与场景连接能力

  科技在整个金融体系里面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不仅是支付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底层技术对消费金融发展的影响也颇深。依托互联网、电商平台,线上消费金融平台以场景与流量优势快速发展,而在金融科技的浪潮下,传统的持牌型消费金融公司也在积极探索服务模式与产品创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

  当前,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交易规模已达万亿元级别。包银消费金融市场及产品分管负责人郑晓斌直言,消费金融市场仍处于“蓝海”,呈现较为良性的发展态势,但竞争已逐渐进入“红海”状态。

  从旅游、医美、汽车、3C产品、教育、家装等细分场景上看,参与者众多,同质化竞争激烈。对于新进入市场的平台而言,已经没有太多机会,而已在市场中的机构亟须通过技术应用,与实际的消费金融业务流程及场景深度融合,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提高运营效率,推动产品创新,改善客户体验等方式获得竞争优势。“我们必须全面打造自身与场景连接的能力。”在郑晓斌看来,数字化、移动化、场景化能力的打造对于消费金融的发展十分重要。

  从包银消费金融的实践来看,其成立了大数据团队,对于如何使用数据,郑晓斌表示,数据并非越多越好,关键在于从营销到风控,如何精准获取所需要的数据。在产品的研发方面,“我们倾向于先做线上,然后再逐步辐射到线下。”据他介绍,包银消费金融已打造了两款创新产品去对接专业化的垂直场景,逐步将技术能力做实。

  重视数据使用的安全与保护

  当前,金融科技应用的细分领域众多,形成了涵盖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智能投顾、消费金融、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供应链金融的生态圈,而各应用领域在技术的助力下,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以供应链金融为例,在科技的影响下,供应链金融服务呈现出产业化、场景化、数据化、线上化的发展趋势。

  然而,随着底层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的广泛应用,各领域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等敏感问题日益凸显。一些机构或平台对于自身积累的海量客户数据和交易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信息系统管理水平不足,存在数据泄露风险,而数据的过度采集与倒卖问题也屡见不鲜。

  拍拍贷大数据高级总监方晨对此表示,机构在获取数据时须获得用户授权,在数据收集后不能进行转卖,应切实做好对用户隐私的保护。

  基于此,不少国家和地区对此也加强了相关法律监管措施,如已于5月25日正式在欧盟各国生效的《一般数据保护法案》以及我国5月1日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该规范针对个人信息控制者在收集、保存、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等信息处理环节中的相关行为进行了详细约束,强调了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得共享、转让。个人信息控制者确需共享、转让时,应充分重视风险,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金融科技发展奖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024-10-21 14:31
53973

毕马威报告:AIGC等新兴技术为金融监管科技发展提供想象空间

2024-01-15 12:18
54344

火遍全网的ChatGPT,如何助力黄浦金融科技发展?

2023-05-18 14:38
156894

毕马威中国对外发布《2022金融科技发展趋势》

2023-02-09 15:00
27679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巩固扩大金融科技发展优势

2023-01-31 21:35
49299

邮储银行提出金融科技发展四点建议

2023-01-29 21:33
21267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