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9号(关于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2018-07-16 14:171745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货物,企业应在报关前向产地/组货地海关提出申请。

  二、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后建立电子底账,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数据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三、企业报关时应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本公告内容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11日


9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中国海关总署数据:9月中国从日本进口的水产品“归零”

2023-10-19 13:29
53995

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签署AEO互认安排

2023-02-09 15:02
28373

海关总署:2022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11万亿元 增长9.8%

2023-01-25 19:46
33231

海关总署:积极推进边境陆路口岸有序复开,便利国际经贸往来

2022-12-30 14:40
91576

海关总署:今年前11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8.6%

2022-12-13 09:30
43314

海航货运与海关总署物流平台实现企业直连对接

2022-12-10 20:29
16499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