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P2P流动风险!深圳互金协会:及时澄清概念误区,避免引发挤兑事件
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务必严格遵守《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的相关要求。
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务必严格遵守《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的相关要求。
7月13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自2016年4月全国启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推动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P2P网贷机构”),依法依规整改。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整改类P2P网贷机构的不合规业务余额较整改初期下降87%,整体风险比整改初期得到较大程度的释放。
近期,全国范围内集中出现多起P2P网贷机构主动清盘、退出市场等事件,引发平台挤兑、提现困难等现象,造成投资人恐慌情绪蔓延。《通知》表示,为维护网贷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平台退出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协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自律公约,对各会员单位及全市P2P网贷机构要求如下:
一、积极稳妥应对舆情,及时消除公众误会。应及时澄清"累计交易量或成交额"与"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之间的概念误区,及时解释"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与实际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避免因公众产生概念混淆而引发恐慌情绪和挤兑等风险事件。
二、经初步了解,近期我市出现的P2P网贷机构停业事件中,主要原因为部分借款人违约导致对应投资兑付困难的流动性问题,借款人逾期还款不等于债权无法回收。P2P网贷机构应做好与平台出借人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偿付计划并及时公开,有效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各P2P网贷机构如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应当提前向本协会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务必严格遵守《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以下简称《退出指引》)的相关要求。
其中,《退出指引》提到应建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区金融办及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提供风险隐患信息、存量项目风险程度、借款人和投资人信息等情况,经充分沟通并评估影响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执行公开发布退出公告及清退计划等措施;应在退出过程中定期向市、区金融办报送平台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清退进度,确保退出方案落实到位;应设立纠纷调解小组,设置投资人集中接待点并开通热线,及时安抚投资人情绪,维护平台内部员工权益,妥善应对各类不稳定因素,遏制和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
四、针对失联、跑路等恶性退出或退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P2P网贷机构,协会将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打击。(文 / 冯超男)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