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互联网借贷公司搞“套路贷”利息高达1000倍
安徽省青阳县一对90后表兄弟,带领亲戚朋友创建的所谓“互联网借贷公司”,其实却是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有近千名涉世未深的受害人落入该团伙设计好的贷款圈套,利息超高,有的利息竟高达1000倍。
安徽省青阳县一对90后表兄弟,带领亲戚朋友创建的所谓“互联网借贷公司”,其实却是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有近千名涉世未深的受害人落入该团伙设计好的贷款圈套,利息超高,有的利息竟高达1000倍。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一年多后,借款累计债务高达100余万元……”近日,经过近两个月的摸排调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新郑警方多警种联合,跨区域作战,将该团伙一举摧毁,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
无抵押贷款1000元,一年后要还100多万元
2月9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一名市民说想找公安局法律专家谈谈。民警在与其交谈中了解到,他在网上借了别人的钱,可越借越多还不起了,不知道公安局管不管这种事,如果不还“贷款”是不是自己也违法?
当天下午,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高明杰接待了报警的20多岁的赵先生。
原来,2016年7月,一个朋友要结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赵先生经济拮据,手头紧张,想找人借1000元给朋友随礼,又觉得找人借钱没有面子。看到手机上发来的可以无抵押贷款的信息后,赵先生想反正贷款不多,发了工资就可以还,就回复信息说想贷款,很快一条短信息发来,让他加入一个“无抵押贷款QQ群”。
按照对方的要求,赵先生上传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信息,放款人让他打了1200元的欠条,扣除周利息200元,对方在网上只付给了他1000元。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他又给网上的中间担保人打了1000元的欠条。如果按照约定还款1200元,两张欠条同时作废,如果逾期不还就变成了贷款2200元。
一周时间过去了,赵先生单位的工资因故没有发下来,会计说工资还要再等几天。眼看贷款就要逾期,欠账1200元要变成2200元,赵先生手机收到短信,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还钱。
就在赵先生为难想求助时,“无抵押贷款QQ群”一位女士表示愿意帮助赵先生,条件同样是“以贷还贷”的周息贷款。贷款1420元,还旧账1200元,外加利息220元。
在“善解人意”的客服人员的诱导下,赵先生的贷款数额逐步变大,贷了又贷,还了又还,慢慢成了“以贷款养着贷款”,赵先生甚至算不清自己违约了多少次,贷款了多少次。
经过反反复复的催款贷款还款,有一天,网上的客服人员告诉他,其贷款已经累计至150多万元。
借款人在威胁恐吓还钱的同时,告知赵先生他们已经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他,要拍卖他父母帮他买的车子和房子。赵先生这才忐忑不安地拨打了110,想找民警打听打听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违法,是不是能少还点钱。
“套路贷”的操盘路径
“利用网上贷款属于新型的犯罪,派人好好查,应该不会就只有这一件。”在新郑市公安局每周的警情分析会上,该局负责人给刑侦大队提出了指导意见。
虽然临近春节,新郑市公安局还是成立了由刑侦副大队长王建牵头,网监、视频合成作战中心配合的调查小组,针对赵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初步摸排调查。在一周的调查中,就初步落实类似赵先生情况的警情20余起。
“套路贷”中,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通过微信、QQ等沟通联络。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新郑市公安局迅速将案情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请求上级公安机关的技术支援。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迅速派出刑侦专家到专案组给予指导。
侦查中,一个以马某、丁某表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3月9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带领民警赵兵、张攀等人的先期侦查组抵达安徽省青阳县,对该涉嫌犯罪团伙的窝点进行摸排调查,民警经过多次化装侦查,确认该团伙设立在青阳县伯益商贸城小区“同鑫微贷”公司内。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马某、丁某二人为所谓“同鑫微贷”公司老板,该团伙设立审核、财务、催收等工作部门,不同部门之间严密分工、各司其职,对“入网”的受害人反复敲诈勒索。
据警方介绍,该微贷公司审核部有王某、徐某平、姚某峰等10名团伙成员,财务部有余某、左某雄等12名成员,催收部有高某、苏某5名成员。该团伙先由审核部在网上利用“甩单群”等中介微信群寻找作案目标,按照公司制定的审核标准与审核流程,挑选有房产、汽车等一定财产的“优质客户”通过初步审核,为日后的民事追偿打下基础。
通过审核后,该微贷公司审核部将自己筛选的“优质客户”推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客户的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并放贷。该团伙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借钱的心理,以缴纳“保证金”“押金”的形式,引导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虚高于实际借款金额一倍、并口头约定实际还款时间缩水为所打借条一半的虚假借条,从表面上让受害人形成有足够时间还款的蒙蔽心理,实际上是故意设置高额度、高利息、短周期的苛刻条件,在客观上极大地增加了借款人如期还款的难度,导致借款人在借条到期后往往不能如期还款,后单方面将“押金”“保证金”等变相转化为续期费、延期费、逾期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进一步垒高受害人的债务金额,加大还款压力,致使受害人在“套路贷”中越陷越深。
该团伙以到期后不能如期还款,则签订的虚假借条生效,并将债务移交催收公司进行恶意催收相要挟,受害人迫于无奈只得继续借款。接着,该团伙成员分别扮演虚假的不同公司的放款财务人员,互相推荐,对受害人继续放款,引导受害人与推荐的“下一手财务”继续签订同样虚高一倍且高额度、高利息、短周期的借条,使受害人进入提前设置好的周而复始的“套路贷”圈套。
当受害人被压榨一空无力还款时,该团伙便将这些“死账”交给公司催收部,催收部通过不断地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对受害人及其亲属朋友进行电话轰炸、辱骂、编辑发送黄色图片,给受害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受害人只得以房、车等还款抵债。
警方跨省端掉犯罪团伙
3月19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带领民警再次到安徽省青阳县,对该犯罪团伙抓捕工作进行先期侦查。
3月22日深夜,在确认摸清该团伙的行动轨迹后,由新郑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铁民带领30多名民警的增援抓捕组抵达青阳县。
在安徽青阳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警方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扣押作案电脑29台、手机53部、涉案银行卡69张、车辆13台。
新郑警方通过掌握的银行交易流水、手机电脑电子物证发现,该团伙在2017年6月到2018年3月短短10个月时间里,作案的受害人已超1000人。据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超杰介绍,警方现在掌握的受害人涉及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青海、甘肃、河南、安徽等地。
据了解,马某和丁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近日已经被新郑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