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信托产品管理人7月1日起需报送受益权信息
朱宝琛 |2018-05-29 16:3918157
中国结算5月28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管理人应当向中国结算报送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保险资管产品份额持有人信息。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中国结算5月28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管理人应当向中国结算报送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保险资管产品份额持有人信息。
通知明确,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可委托资产托管人、委托交易证券公司或份额登记机构等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报送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保险资管产品份额持有人信息,也可向中国结算申请开通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权限,自行向中国结算报送相关信息。(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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