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金融机构签署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31家机构签署了41份《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主协议(2009年版)》推广应用进入了实质阶段,金融衍生品市场基础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31家机构签署了41份《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主协议(2009年版)》推广应用进入了实质阶段,金融衍生品市场基础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会长时文朝在此间举行的“《主协议(2009年版)》集中签署仪式”上表示,目前已有30多家机构已就多份《主协议(2009年版)》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正在办理简述手续过程中。预计协议签署将进入一个高峰期,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在提高市场效率、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统一市场运行规则方面的作用将逐步发挥。
“今后,交易商协会将积极推动《主协议(2009年版)》的应用,并以推广主协议应用为契机,促进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基础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时文朝说。
作为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重要制度安排,今年3月份发布的《主协议(2009年版)》结束了此前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多个协议文本并存的局面,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文本制作成本和法律风险,确立了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中国标准”,有利于防范金融衍生品市场系统风险,提升金融衍生品市场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