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年第72号 公布直销产品范围
2005-11-02 16:001250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05-11-02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现将直销产品范围公布如下: 一、化妆品(包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05-11-02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现将直销产品范围公布如下:
一、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
二、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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