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4.5亿票据案结果 前手农商行所持逾7亿债券被拍卖
自踏上IPO之路,苏州银行的一系列的处罚和诉讼问题曝光在镁光灯下,特别是“票据风险”事件更是备受关注。
来源:票据网(ID:zgpj-net)
自踏上IPO之路,苏州银行的一系列的处罚和诉讼问题曝光在镁光灯下,特别是“票据风险”事件更是备受关注。
3月16日,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执行裁定书一出,4.5亿票据案事件也有了最新进展。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下称:鄂尔多斯农商行)因不满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其7.3亿元国开债券赔偿苏州银行损失,便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中止执行。而苏州中院于2018年1月18日受理了鄂尔多斯银行的申请,并在2018年2月9日予以驳回。
图片来源:第一裁判文书网
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商行的纠纷源于一起票据案,涉案金额4.5亿元,此前苏州中院判决显示,鄂尔多斯农商行应向苏州银行支付5笔共计5亿元的票据款及相关利息、407余万元律师费、309余万元的案件受理费等赔偿。
只是,鄂尔多斯农商行未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经苏州银行申请执行,苏州中院裁定拍卖、变卖鄂尔多斯农商行持有的三支总面值7.3亿元的国开债券。
这场官司的结果对鄂尔多斯农商行来说无异于一次冲击。
案件回顾:
案件最早要追溯到2015年7月2日,鄂尔多斯农商行向苏州银行转贴现一批金额为6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过,鄂尔多斯农商行的汇票却是从新疆阿克苏库车国民村镇银行手中“买”来的,双方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没有票据转让环节中的“背书”和“交付”环节。
同一天,苏州银行用相同手法将这批汇票转给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在同日又采用相同方式将汇票转至民生银行三亚分行。多次转贴现后,该批票据中有5亿元到期后无法兑付。由此而来的,是民生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鄂尔多斯农商行等多家银行之间的连环诉讼。
其实,库车村镇银行手中的汇票是经过背书的。按照背书转让的路径,库车国民村镇银行的前手为北京中航国运科贸公司,后手为民生银行三亚分行,也正是与民生银行三亚分行间出现了“蹊跷”。
从多份司法文书的认定情况来看,这起票据流转先后顺序为库车村镇银行、鄂尔多斯农商行、苏州银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民生银行三亚分行。不过,这只是票据转贴现合同的流转顺序,没有转让票据权利。换而言之,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些银行互相签订的合同只对两两间的双方当事人有效力,诉讼主体也是两两银行之间。若为票据关系,则涉案银行可以通过一场诉讼解决整个票据纠纷,从而减少了累诉。
其实,鄂尔多斯农商行在票据流转中的地位较为尴尬,前手为注册资本仅3000万元的库车村镇银行。此类票据案中,村镇银行往往扮演了“直贴行”的角色,真正有损失的往往是其后一手银行,即鄂尔多斯农商行。向一家比自身体量更小的村镇银行索要5亿元赔偿,绝非易事。
止至2017年末,鄂尔多斯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278.9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33.30亿元、资产总额409.73亿元,4.5亿票据案并不会让鄂尔多斯农商行陷入困境,只是恐怕要损失些净利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