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备案在即?浙江15家P2P平台完成工商变更
近日,网贷天眼发现,浙江至少有48家网贷平台悄悄变更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新增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其中包括51人品、鑫合汇、十六铺金融、华侨宝等15家大中型平台。根据浙江地区网贷备案规定,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网贷天眼认为,这或许预示着浙江地区首批备案平台公布在即。
近日,网贷天眼发现,浙江至少有48家网贷平台悄悄变更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新增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其中包括51人品、鑫合汇、十六铺金融、华侨宝等15家大中型平台。根据浙江地区网贷备案规定,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网贷天眼认为,这或许预示着浙江地区首批备案平台公布在即。
网贷天眼统计发现,截止3月6日,浙江已有48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其中,51人品、鑫合汇、十六铺金融、华侨宝等15家平台为已展开经营的老平台,其中微钱贷此前主营业务是现金贷;另外还有33家在2017年11月之后新注册的公司,但目前暂未开展网贷业务。
更早之前的1月中旬,网贷天眼梳理时发现,全国有近600家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其中浙江有19家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这些公司注册时间集中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间,注册地主要是温州、衢州和丽水。网贷天眼注意到,上述公司均没有实际的在运营网贷业务平台。
备案前只需签署存管协议
网贷天眼注意到,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正式下发“网贷管理办法”和“网贷备案细则”。备案细则指出,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细则并未要求修改公司名称。
这也意味着,经营范围新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或是浙江平台获得备案的“船票”,甚至可以说是备案登记的前奏。
2018年1月初,浙江曾传出两家平台获得备案,一家是国资背景,一家是大型互联网公司背景。不过,该消息后来遭到官方否认。之后,厦门传出2家平台已获得备案,江苏2家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北京10家平台入围首批备案。如果不出意外,浙江或是首批备案通过最多的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上线银行存管并非浙江网贷平台备案的前置条件。根据备案细则,网贷平台应与浙江省辖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含分支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存管协议反馈到市金融监管部门。这也意味着,浙江网贷平台备案前可以不上线银行存管,但必须与银行签署存管协议,且合作银行必须满足“属地化”要求。
8.24之后平台也可备案?
2017年12月13日,P2P风险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57号文)指出,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据网贷天眼此前统计,截至1月4日,浙江地区在运营平台数为256家,其中70家平台在2016年8月24日之后设立。
事实上,浙江监管细则并未明确824之后新设立的平台不予备案,甚至表示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这也意味着,浙江可能有更多平台获得备案。不过,获得获得备案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浙江备案细则指出,完成备案登记后,1年内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实现资金存管,或未开展网贷业务及停止网贷业务连续满1年的,将被注销其备案登记,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