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0种纺机产品实现全额退税
2009-06-25 09:4870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自6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2600多个10位税号商品。其中,9大类近100种纺机产品的出 口退税率从13%分别提高到15%和17%。这是我国自去年8月份以来连续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国务院日前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后出台的又一 扶持出口举措。
在《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中海关商品编码第84章中,涉及纺机产品的除商品代码为8443192101的纺织用圆网印花机和 8443192201的纺织用平网印花机以及税目8451下的印染及后整理设备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外,商品代码为 8444001000-8450200000的纺机产品出口退税率全部提高至17%。这意味着这些产品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在出口环节 全额退回,实行“零税率”出口。纺织服装未能实现的“全额退税”,通过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在纺机产品上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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