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P2P网贷成交量创近一年新低 各地整改备案上演“生死时速”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验收通知》),要求网贷机构最迟于2018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整治办提交整改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
日前,安徽省合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验收通知》),要求网贷机构最迟于2018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整治办提交整改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
《验收通知》指出,两种情形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一是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平台,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二是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机构,在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而此前,安徽地区的整改验收工作时间表一直没有明确。
据统计,目前已经出台备案细则的地区有11个,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了厦门、新疆以外,其他省市地区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均为征求意见稿。
记者对比发现,各个地区的备案流程基本相同,但从备案细则的具体内容来看,不同地区的备案规则各有不同。其中,从备案时间来看,江苏省备案时间最短,新设立平台和已续存的平台备案时间均为30个工作日;北京市和上海市备案时间最长,新设立平台和已续存的平台备案时间分别为80个工作日和100个工作日。
而在存管属地化要求中,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浙江省均要求存管银行属地化,其中浙江的P2P网贷平台可以在备案登记后1年内完成存管银行的更换。不仅如此,深圳市还对P2P网贷平台设定了“准入门槛”,要求平台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等等。
另外,从6个省市地区发布的整改验收指引文件来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整改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十三项禁止规定,信息披露情况,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保护相关规定,校园贷、现金贷相关监管要求等,主要由省(市)金融办(局)和银监局牵头对P2P网贷平台进行整改验收。不同地区的整改验收标准不一样,上海市和广东省将异地经营也纳入了整改验收的范围,防止通过异地注册本地经营进行监管套利。
而从目前的各地区备案情况来看,厦门市备案进展较快,2017年11月16日厦门金融办对5家拟备案的平台予以了公示,其他省市尚均处于清理整顿阶段。据悉,深圳市要求平台在2018年2月5日前,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广东省要求平台于2018年2月10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市金融局报告并接受监管;上海市要求平台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工作、向注册地所在区整治办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不管怎样,进入3月,各地区网贷平台进入了最终备案的“生死时速”,而受此影响,P2P网贷行业2月份的景气指数继续延续下降走势,且下降幅度明显增大。网贷之家3月1日发布的P2P网贷行业2018年2月月报显示,2月的成交量为1690.04亿元,环比下降18.83%,创近一年月成交量新低。同时,截至2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降至1890家,相比1月底减少了16家。据不完全统计,2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55家,其中问题平台14家(提现困难14家),停业平台40家、转型平台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