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监管:秩序建立重于一味棒喝
现金贷业务暴露出的问题,直观上看是高利贷问题,本质上则是市场与监管治理的如何良性互动问题,一个公私边界如何划分楚河汉界的秩序设计问题。
现金贷业务暴露出的问题,直观上看是高利贷问题,本质上则是市场与监管治理的如何良性互动问题,一个公私边界如何划分楚河汉界的秩序设计问题。
近一月以来,由趣店上市引发的质疑持续发酵,公关危机迅速升级为舆论对现金贷的质疑,继而引发许多从事现金贷业务公司对现金贷的谈之色变。
作为消费金融的一种形式,现金贷属于金融业务。央行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包括现金贷在内的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业务都要获得准入许可。当前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有助于为其健康发展设定一个避免破坏性创造的边界,这也是在矫枉现金贷的野蛮生长。
舆论对现金贷的口诛笔伐,大多数情况与现金贷的“高利贷”化有关。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现金贷的实际利率,不论是按信用卡(享低息贷款)年率(APR),还是按实际年率(EAR,复利精算),都达到了三位数的暴利,超过了法律允许的36%,更超过了受法律保护的24%以内的边界,存在竭泽而渔等风险。
相对于其他消费金融,现金贷可看作是美国等发达市场发薪日贷款(快速审批秒下款)的一种拓展,是银行信用卡业务留下的长尾,由于其多服务于无法获得信用卡服务的群体,因而属于高风险业务序列,带有对赌特征。
在普惠金融的倡议下,现金贷业务在功能上满足了许多无法享受到正规金融服务群体的诉求,某种程度上,对提高这部分人群的可行自由,推动经济由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的转型升级等,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从商业角度上看,现金贷在商业实践中的利润空间其实不亚于主流金融业务,因为向低信用、高风险人群提供金融服务,需要设置较高的风险溢价以覆盖风险,因此利率相对较高,毕竟金融服务是锦上添花而非慈善,不允许用高利率去覆盖高风险,普惠金融服务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当前,现金贷存在的高利率问题既与市场竞争不充分有关,同时也与人们对普惠的理解有一定关系。事实上,现金贷市场的存在,恰恰反映出市场存在需求压抑,现金贷业务的野蛮成长凸显出这个细分市场存在竞争不充分,为了规避“高利贷”的经济社会负外部性效应,监管在设定最高利率的同时,尚未在这一市场搭建一套防护型保障和透明性担保等制度体系。一方面市场需求压抑,另一方面管制相对刚性,这就造成要么非市场交易成本较高,要么“一放就乱”等问题。
因此,现金贷高利率,与管制成本等非市场交易性成本有一定关系,若能通过搭建起具有透明性担保和防护型保障的市场秩序,降低非市场交易成本,增强现金贷市场的多元化供给和优质供给,营造良性竞争环境,将有助于通过市场手段降低现金贷的成本,提高该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更好地满足市场诉求。
同时,若人们能将商业的普惠与社会福利层面的普惠分辨开来,政府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美好生活的标准认定,完善基础性公共服务,为需要真正救助的群体提供帮助,避免用商业普惠金融来服务暂时缺乏偿付能力的弱势群体,就会极大缓解更多暂时缺乏偿付能力的群体。基于朴素的普惠金融概念的理解,仅凭一种自然的赌性消费现金贷,也能够市场化地降低现金贷的风险溢价水平,进而减少现金贷业务所放大的经济社会负外部性问题。
总之,现金贷业务暴露出的问题,直观上看是高利贷问题,本质上则是市场与监管治理的如何良性互动问题,一个公私边界如何划分楚河汉界的秩序设计问题,相较于单纯的口诛笔伐及赋予加强管制,更重要的还是要引导建立出一个良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