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号文或引发2018城投大违约 (逐字逐句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现就企业债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者:白博主
来源:发改委财政部、信贷白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现就企业债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白博主评:最近各个政府部门连续出台的管理文件,目的都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这是党中央的统一部署。194号文是发改财政两个部门联合发文,协调要花一些时间,所以赶到节前才出来。我在南宁信贷投向和城投转型班上分析过,本届政府执行力很强,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监管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决策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党政机关公务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申报企业拥有的资产应当质量优良、权属清晰,严禁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
博主评:领导放弃在党政机关的任兼职还好办,咬咬牙不要那个身份了。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不得计入申报企业资产---这个厉害,试问有的城投公司,除了这些还有什么资产?拿什么支持发债?
二、申报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企业自身财务信息和项目信息等,支持投资者有效甄别风险,严禁涉及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的虚假陈述、误导性宣传。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基于企业财务和项目信息等开展评级工作,不得将申报企业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相关企业申报债券时应主动公开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博评:切割城投与地方政府的信用,这个已经说过多次了。这一次特别强调、并且指明:对于违规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加大惩处问责力度,纳入黑名单。注意是问责到人。
过去确有某些中介机构为了做成业务罔顾其他,给城投推销各种融资方式,在宽松的环境下,城投、中介各取所需。岂不知,超过你的现金偿还能力、期限与你的项目产出不匹配、财务成本拖垮你微弱利润的融资,各种游走于政策边缘有今日无明日的私募债、非标、票据,以及信用公开、刚性兑付的债券,正把你的资金链推向悬崖。
三、申报企业应当实现业务市场化、实体化运营,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并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利用债券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申报企业应当依托自身信用制定本息偿付计划和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严禁申报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博评:注意:此处说的是城投接受政府为其承担偿债责任也是违规的!
以上三条是对申报发债企业的要求。那些转型不到位、没有经营性资产、自身信用不足以按期偿还债务的城投危矣!
特别是,你之前有大量指望再融资才能延续的债券,发不了新的了,怎么办?
四、纯公益性项目不得作为募投项目申报企业债券。利用债券资金支持的募投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并建立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机制,形成持续稳定、合理可行的预期收益。
博评:纯公益性项目不得作为募投项目申报企业债券。这一点太厉害!有的城投和中介要难受了。
五、募投项目若有取得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财政贴息等财政资金支持的,程序和内容必须依法合规,必须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中长期财政可持续作为重要约束条件,坚决杜绝脱离当地财力可能进行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财政资金应按照规定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涉及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当列入中期财政规划并实行三年滚动管理,严格落实资金来源。
六、规范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发行债券融资。严格PPP模式适用范围,审慎评估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发债风险,严禁采用PPP模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融资。
博评:此前92号文已经收紧政府付费PPP,此文又扩展到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变相一词信息量总是很大。最后缀的这一句,估计用PPP模式又得谨慎了。
七、建立健全责任主体信用记录,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因涉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活动的申报企业、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加大惩处问责力度,纳入相关领域黑名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及时公开通报,并限制相关责任主体新申报或推荐申报企业债券。
博评:注意是问责到人,城投和中介的主要负责人。纳入全国信用平台,这个影响会越来越大。
八、各地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及时支付给依法合规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企业,防止地方政府恶意拖欠企业工程款。
博评:财政支出应有预算,预算应与财力匹配。城投违约不仅引发金融风险,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不可不慎!只给城投安排任务,不落实资金,城投只好拖欠企业工程款,而企业很可能让工人去政府门前讨薪!
九、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积极组织区域内市场化运营的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开展债券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预警监测分析等多种创新方式,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后续建设运营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债券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博评:防范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是一体两面。
春节了,想着大家都放松一下。所以发了那篇高铁改变中国的资料后,本来已经决定假期不再推送了。可是政府部门过年也不松劲儿,而这篇文件又极其重要,所以我不得不多说几句。之所以说它重要,因为它收紧了企业发债,那些过度融资、期限与项目产出不匹配、无偿债能力、指望循环发债延续资金链的城投公司,2018年危矣!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度过再融资关口,迫在眉睫!
我们知道,很多城投公司有建设无运营、有负债无收入、有资产无现金流入、有公益性资产无经营性资产,在宽松的融资环境下,在各类中介机构争抢业务的背景下,举借了很多超出自身偿债能力的债务、短贷长用的钱,资金链对于再融资极其依赖。进入2018年,金融监管环境大不一样,无论是发债、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理财资金、基金、私募债都会收紧,再融资很可能续不上了!资金链要断!2018或迎来城投大违约!
发债和所谓创新融资模式收紧之后,相信部分城投又会将目光投向传统银行贷款。能不能做业务?选择什么样的城投做?如何做不违规?这又将考验银行的风险甄别和防范能力,甚至考验银行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把握平衡的能力。
考验的时候到了,考验的不仅是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