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国家强制——人民之治与科层之治之间
很高兴为樊鹏同志的这本书《社会转型与国家强制:改革时期中国公安警察制度研究》作序。早年我参加过他在香港中文大学的博士论文答辩,后来又成为他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做博士后时的“合作导师”。
来源:《社会转型与国家强制:改革时期中国公安警察制度研究》序。
作者:潘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一
很高兴为樊鹏同志的这本书《社会转型与国家强制:改革时期中国公安警察制度研究》作序。早年我参加过他在香港中文大学的博士论文答辩,后来又成为他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做博士后时的“合作导师”。他的博士论文在王绍光教授指导下完成,研究改革开放时期我国警察制度的变迁及其背后的社会政治逻辑。这本著作拓展了那本博士论文,给出了更明确、宏大的理论分析框架。
警察体制是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关于中国警察制度的研究并不多见。从旁观学者的立场出发,把改革开放后警察体制变迁的历史脉络讲清楚、讲细致,不是件容易的事。樊鹏精明地选择了警察经费保障机制作为切入点。叙述这段历史变迁已经是不小的贡献了,但他这本著作的志向远不限于此,而是要以警察制度变迁为切入口来讨论中国政治变迁的方向。就此而言,他看到了四件重要的事。
第一,他看到了市场条件下政府的社会治理趋于理性化、法治化、官僚化(三个词几乎同义)。第二,他看到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的逻辑,即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化要求与因地制宜之活力的矛盾,类似“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老问题。第三,他也看到了理性化、法治化、官僚化的弊端,即治理成本不断上升和治理成效不断下降的问题。第四,他还看到了发挥地方积极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其实,群众路线与理性化、法治化、官僚化是逆向互补的。这些政治学里的重大理论问题被他标签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国家强制力”问题。
我无意代读者读书,更无意写书评,却想就这本书的内容谈些感想。
二
权力是支配他人的手段。支配他人的手段总共就四种,硬的暴力和钱财,软的思想和(支配者的)人格。政府就是管理社会的国家机器。政府存在的标志只有两个要素,第一是对暴力的垄断,第二是对税收的垄断。一个是暴力,一个是钱财。警察是暴力垄断的表层,直接接触社会,里层则是军队。所以,警察无疑是政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西词“警察”的词根是“城邦”,城邦在古希腊的含义是(城市里的)“公共生活”。而今城邦被理解为政权,一个城市的政权(city state)。城市政权是后来国家政权的雏形。(城市里的)“公共生活”这个词演化成“警察”这个词是个颇有寓意的事。警权的崩溃标志公共生活的崩溃,也即社会秩序的崩溃,这时军队就被迫现身了。
在中文里,城池与市场紧密相关,故有汉语里的“城市”一词。“资产阶级”这个西词的词根是“市民”,即生活在欧洲中世纪城市里的自由人、做生意的人,参照的是乡下的农奴。市场不是今天才有的,而且肯定先于文字诞生。但“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却是近代才出现的,城市就是这个体系的枢纽。而今这个体系左右几乎每个地球人的生活。
伴随市场体系出现的是一整套关于维护市场机制的法律体系,特别是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毫无疑问,无论称为“市民权利”或“资产阶级法权”,这套法律体系是靠国家暴力维持的。然而,市场既然是“自发的”,由“看不见的手”来操作,为什么需要“看得见的手”来维系?怎样的“看得见的手”能维系市场?
在众多答案中,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1864-1920)的答案很著名,流行百年了。他的立论基础是“市场理性”(market rationality)。在他看来,传统社会未必主要靠市场交易生存,基于神灵信仰、习惯、血缘、地域的互助可以是生存的重要方式。何为“理性”?理性就是在市场中盘算成本收益,理性化也就是淡化“非理性”的习惯、血缘、地域、信仰的作用。市场理性导致政府理性,即政府依照市场的要求在社会管理上趋于理性化、法治化、官僚化。当市场交易取代了习惯、血缘、地域、信仰,当市场利益竞争就是生存竞争,欺骗的欲望就普遍化了。那也是理性。
为维护市场系统的顺利运作就必须严惩欺骗者,必须有惩罚欺骗的法律系统,必须有六亲不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专业执法队伍。而且,这支队伍自己不能滥权,必须严格依规矩办事。如此,行政机构主要是执法机构,即维护商业利益或“资产阶级法权”的机构。因此,中国传统的“以孝治天下,以德治国”就是非理性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韦伯把(政府的)“权威”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法律-理性型(legal-rational,简称法理型)和(过渡性质的)魅力领袖型。
为什么要有个“过渡”型权威?因为传统型和法理型权威都可能崩溃。传统型权威会被市场冲垮。而法理型权威有如“铁笼子”,催生官僚主义,催生人们对市场和执法机关无情无义的厌恶和对传统社会温情的向往。一旦发生社会秩序崩溃,“魅力领袖”就可能出现,带着众人走向法理权威或者走回传统权威。于是,“现代”市场体系里的政府管理就被理解为趋于“法律-理性”的权威,区别于“传统”权威。而其中的“魅力领袖型”权威经常被韦伯主义者当作理解共产党政权的工具,即“向现代社会转型”中的政权。
如何克服冷漠的市场?如何克服政府变成“铁笼子”,趋向法条主义、文牍主义、官僚主义?韦伯的答案依然是“市场理性”。让执法官僚接受政治家的领导。哪来的政治家?公权力拿到市场上公开拍卖,代表社会不同利益的政党相互竞争大众选票,出价的就是政治家,出价最高者得到执政权。获胜的政治家们以民选立法者的身份率领官僚执法体系,倾向左翼或右翼,倾向穷人或富人,就是基于市场机制的政治生活“理性”,称为政治理性或“民主”。然而,韦伯生活在美国“选举民主”向欧洲扩散的时代,不大可能预见到当今“选举民主”导致社会越来越分裂以及政治家蜕变成短视政客这两大弊端。
顺便提到,当代社科和人文的主流思想早已摒弃了“现代”与“传统”的两分思维,那种线性演进的思维方式不仅落伍,在实证中也站不住脚。各国市场体系的形态差异很大,美国与法国不同,法国与德国不同,德国与日本也不同。各国治理社会的方式差异更大,美国的法治与欧洲的法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遑论日本的法治。而且,殊途未必同归,也就是说不仅路径不同,结果也大不相同,各国关于理想社会的目标更不同。
三
而今,我们有“社会主义”思想来对抗“资本主义”思想。
资本主义要求“个人自由”(即能人的特权),要求资本(获得利润的效率)至上,要求承认政府对市场机制的干预越少越好,要求承认自私和贫富差距为人类社会永恒的必然。
社会主义要求“群体自由”,要求社会至上,要求社会团结的利益至上,要求以平等求得社会的团结,要求在社会领域(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去市场化,致力于改变弱肉强食、贫富泾渭分明的社会结构。社会主义以“人性”对抗“本能”,拒绝承认自私和贫富差距为永恒的必然,誓言帮助穷人,是对抗市场“自然”法则的人文精神,是古今中外人类求进步的精神,也是“自然”的。
以平等求社会团结,既是佛耶穆三大宗教的脊梁——以来世彻底平等的许诺来缓解现世不平等的痛苦,也是中式伦理道德的核心——家庭由小而大,所有人均为大家庭之成员,家国同构。西方教育以柏拉图为必读,柏拉图阐述了他的共产理想国。中式教育要求学子们背诵《礼记·礼运》中阐述的大同共产理想。社会主义思想古已有之,就是人文精神,就是精神文明,暗含最终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的理想。共产党和社会党人则把宗教对来世的许诺变成现世的努力,一步步削减市场带来的社会不平等。
如此定义,社会主义当然不仅限于斯大林模式。自二十世纪初以来,以平等求社会团结的思想和实践在地理范围上遍及五大洲,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迅速扩张,展现了人类社会进步的大方向。从税收、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到性别、种族、族裔的平等,再到休闲机会和政治参与的平等,无不展现出社会主义对“天然”市场分配机制的抗衡。
中国是穷国,迫切需要创造能比肩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这是“患寡”。但中国还是个有强烈小农文化基因的国家,自古以来也“患不均”。从井田制到祠堂田,从打土豪分田地到耕地集体所有制和城市土地国有制,中国的社会主义欲望也是“天然”的。作为中国传统儒门弟子执政集团的延伸,继承“以民为本”的思想,就有了中国共产党及其“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领导走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以市场为创造财富的主要手段,以社会主义原则指导财富的分配。
当市场成为我国创造财富的主要手段,理性化、法治化、官僚化的政治就必然出现。然而,西方的政治理性不仅有法治化和官僚化,还有竞争型政党政治,每隔几年要在全民中竞选,不仅获得执政“合法性”,更为理解平民百姓的需求,摆平其中的利益分歧和利益认识分歧。那么我国呢?
我国最大的风险在于中国共产党的行政化、官僚化。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长期执政,执政成了目的,成了主要工作,忘记为什么能执政以及为什么执政。
长期执政的好处是不短视,能执行长期的战略,还特别能办“大事”。但科层系统的最大弊端是擅长办“大事”不擅长办“小事”,扁平组织才擅长办“小事”。中国共产党变成了纯粹的科层系统就必然脱离人民,就不再是“党”了。党消亡了,也就谈不上执政。执政党必然有科层组织,但党的本质是扁平组织。
古今中外,不分国家大小贫富,科层体系恒定不能单独执掌国家,居民区的居民组织起来自治向来比科层体系的治理更重要。为什么?因为居民区的“小事”比国家建设的“大事”重要。百姓有双重身份,劳动者是一种,而居民是另一种。人们不是为工作而工作,而是为生活而工作。8小时工作是为了16小时的生活,每周5天的工作是为了每周2天的休闲,每年工作是为每年将近三分之一的假期。工作机构可以由市场组织,但市场机制不能左右居民区的生活。居民社区的秩序与顺心,才是人民的根本需要。
由于“小事”比“大事”重要,所以“居民自治”比“科层体系之治”重要。没有了支持科层体系的居民自治组织,自上而下发号施令的科层体系没有根,不过是空中楼阁,总是处在危机四伏和风雨飘摇中。办不好“小事”,缺少了百姓的信任,国家大事逐渐就办不好、办不到了。
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道理:古今中外,执政权就是组织居民社区自治的权力和能力。有部分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的权力就有部分执政权,丧失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的权力和能力就丧失执政权。所以,有枪有钱的国民党政权不是1949年10月1日丢失了执政权,而是早就丢了,或者就不曾有过。而共产党的执政权不是1949年10月1日才有的,而是哪里的居民区里有共产党的基层政权,哪里就有共产党的执政权。
居民的社区自治从来就没有“自发”的,都是由社区精英领导的。我们中国共产党约有9千万党员,有将近1千万在科层体系里工作。那剩下的8千多万党员本该是居民社区里组织和领导居民自治的核心力量,是党实现执政权的根本。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为国家建设服务,更重要的是为群众的日常生活秩序服务,组织群众自己治理自己,自己解放自己,让“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让人民信任和支持执政党。再说一遍,居民的社区自治从来就没有“自发”的,都是由社区精英领导的。谁领导居民社区自治谁就有执政权,丧失了对居民社区自治的领导权就丧失了执政权。这个道理普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国以民本政治替代西式竞争型选举政治的功能,所以我国执政党不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普通执政党。儒门弟子执政集团在中国绵延两千年并非偶然,而是一种出色的政治体制。强调群众路线,强调社会主义,是我党生命力所系。为这个体制保驾护航的原则就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三位一体”或“辩证统一”。这三者的顺序是不可以更改的。
以上我就樊鹏同志这本书谈了些感想,也可以说是对他书中所提问题的一个回应。当然,亦以此热烈祝贺他出版了这本以博士论文为原型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