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出手治乱象:催收公约有望春节前后正式出台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行业借贷业务规模、覆盖客户数量飞速增长,对应的债务催收相关业务呈野蛮发展态势,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行业借贷业务规模、覆盖客户数量飞速增长,对应的债务催收相关业务呈野蛮发展态势,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面对催收乱象,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近期,协会已召开两次相关研讨会及座谈会,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形成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催收自律公约》)。
根据一位接近互金协会人士透露,《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征求了部分从业机构的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稿已上报央行,待央行审议通过后,或于春节前后公布。
协会出台催收自律公约
目前,互金平台主要通过风控以及催收两个维度降低坏账率。企业逾期率与不良率的高低与企业的风控能力密切相关。
从风控能力来看,行业内的部分头部公司通过自建系统、建立白名单机制等,对借款人的失信行为能够较充分的判断,通过事前风控手段降低了企业的逾期率及不良率。当然,业内也存在一些企业风控能力较差,或风控模式较为简单,单纯通过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盈利模式。
不良贷款数额逐年递增,金融催收行业也应运而生。对于用户逾期不还的现象,网贷平台一般主要通过平台自行催收或将催收委外。例如,逾期2个月内由平台自行催收,逾期是将较长的,随着催收的难度加大则委外较多。
近日,针对催收乱象,协会召开研讨座谈会,来自国务院参事室、人民银行、银监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世界银行、高校等机构专家,以及商业银行、个体网络借贷、互联网消费金融等领域的从业机构代表分别参与了《催收自律公约》的交流研讨。
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指出,要充分认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从业机构要树立正确的风控意识和理念,不能将债务催收作为主要的风控措施。
将催收作为主要风控措施,通过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确实已成为行业内一些企业的盈利模式。某互联网金融公司研究员认为,每个机构都要重新审视自己的风控流程、需要反思自己的商业模式是否过于依赖高利率覆盖不良率及高风险。他表示,催收的边界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从业机构的角度,二是用户的角度。
根据监管的合规要求,企业的产品最高利率不能超过36%。“在这个标准下,产品利率也是分层的,都存在低、中、高三个层面的利率。如果网贷公司的商业模式是服务高风险人群,那么该公司的风控政策就是服务这个模式。”上述研究员表示。他认为,从用户角度出发,用户的人身权利应受到保护,例如,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此前业内频频发生的暴力催收问题,就侵犯了用户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
从未来趋势来看,自律与监管将实行联动。李东荣强调,要扎实做好《催收自律公约》制定实施等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自律工作,同时,要求从业机构认真审视自身债务催收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当债务催收行为。
“委外的存在是合理的,因为规模较小的公司是没有精力去做很多事情的。”上述接受采访的研究员表示,产业链细分是每个行业发展必须要走的道路,监管的政策也不会从不许催收或者不许外包催收的角度出发,而应是允许催收委外,但委外催收需要有一定的标准,例如机构资质等。
行业发展过渡期存征信滥用现象
由于此前互联网金融在征信领域的空白,多头借贷、老赖现象严重。老赖或逾期用户的失信行为并没有纳入到央行征信系统中是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之一。
中国个人征信行业已经历20余年发展,但还不能满足普惠金融需求。海外成熟市场基于不同国情的个人征信实践为中国个人征信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例如,日本的同业征信模式、美国的纯市场化模式、德国等国的混合征信模式等。
小米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崔永权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中国不可能复制其他国家的征信模式。“我们的起步是政府主导的方式,这与德国的相似,在经历了供给侧改革后,正在把政府主导慢慢过渡到市场化的过程中。”
在征信全面完善的过渡期中,除了催收乱象,行业内随着征信模式应用的逐渐发展,也相继出现了一些征信滥用的情况。
“征信报告的功能是,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按照贷款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看到个人的信用记录,并按照自己的风控政策,决定是否放贷、放贷利率的高低。此前,征信主要应用于消费贷款等,但如果应用到租房、租车等场景,信息需要共享到哪个领域中去,则需要严格的控制。”崔永权认为。
个人征信是一个基础设施,要兼顾公平性。崔永权表示,征信滥用涉及到个人隐私数据的泄漏问题,同时还存在用户歧视的情况。
他举例,很多互联网公司推出信用分的服务。如果用户经常用某一家公司的服务,而不是领一家公司的服务,导致另一家分数相对较低,就会使用户失去一些相应的服务。
1月4日,央行官网挂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筹)相关情况的公示信息。这家注册资本为十亿元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由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8家前期进行个人征信业务准备的市场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每一发起人都是市场化机构,均不绝对控股。
业内分析,百行征信的落地,或会遏止这些乱象,同时消除个人征信的“信息孤岛”。
根据小米新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单一力量为主导的模式已不能满足中国征信业发展的需要,应在政府主导的征信中心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入市场力量为补充,建立符合新时代中国国情的复合型征信模式。
“百行征信的个人信用信息以个人负债信息为主,主要是互联网消费信贷领域,是央行征信的一个有效补充。”崔永权认为。他表示,“日本的同业征信模式存在的目的是熟人间征信好做决策,这要求第三方机构是可信赖的机构,大家愿意把信息提供给它。但目前国内很多征信机构之间的数据并没有互联互通。因此,未来百行征信将是行业内的第一个。”
另外,百行征信将如何采集各个股东及机构的个人征信数据问题,成为目前行业内关注的焦点。
崔永权表示,百行征信落地后,股东及企业共享数据的意愿确实会影响征信数据的质量。关于怎样将计入百行征信的机构共享数据,目前没有明确说法,每家机构贡献自身的数据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将是个人征信领域推进的一个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