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整小额账户支付金额 开户更便利手续更简化
银行卡Ⅲ类户账户余额从1000元提升为2000元,同时贷款权限被放开。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鼓励银行开展个人银行小额账户业务创新,简化开户手续,提升Ⅲ类账户余额,下调Ⅲ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的累计限额。
银行卡Ⅲ类户账户余额从1000元提升为2000元,同时贷款权限被放开。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鼓励银行开展个人银行小额账户业务创新,简化开户手续,提升Ⅲ类账户余额,下调Ⅲ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的累计限额。
在个人银行账户服务方面,央行于2015年12月首次提出对个人银行账户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Ⅰ、Ⅱ、Ⅲ类户),根据实名程度和账户定位,赋予不同类别账户不同功能。其中,Ⅰ类账户为全功能账户,即日常所用的借记卡或储蓄存折;Ⅱ类账户具备“理财+支付”功能,即使是电子账户也可配发银行卡;Ⅲ类账户则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基本属于电子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从便利Ⅱ、Ⅲ类户开立和使用着手,重点推广应用Ⅲ类户,进一步发挥Ⅲ类户在小额支付领域的作用,推动Ⅱ、Ⅲ类户成为个人办理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小额消费缴费业务的主要渠道。
《通知》实施后,个人在开立Ⅱ、Ⅲ类户时会更便利。据了解,《通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其他银行则应在2018年底前实现。开户手续也将更简化,大幅提升开户体验。
比如账户开立方面,个人开立Ⅲ类户时,可暂缓出示身份证件,只需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开户。只有当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Ⅲ类户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含)以上时,银行才要求个人在7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登记个人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证件有效期等身份基本信息。
账户使用方面,在满足反洗钱、反诈骗要求的前提下,放宽Ⅲ类户的使用限制。非面对面线上开立Ⅲ类户能够接受非绑定账户入金,以满足个人之间小额收付款、发放红包、与个人支付账户对接、银行或商户小额返现奖励等场景需求。
同时,Ⅲ类户账户余额从1000元提升为2000元。不过,Ⅲ类户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年累计限额从原来的10万元下调为5万元。值得关注的是,允许银行向Ⅲ类户发放本行小额消费贷款并通过Ⅲ类户还款,鼓励银行基于Ⅲ类户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设计和功能组合。而在此之前,只有Ⅰ、Ⅱ类户有此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