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支付领域玩点新花样?以后得事先跟央妈说一声
即将过去的2017年是名副其实的金融监管年,在资管、保险、网贷、小贷、现金贷等领域,央行等监管部门均发布了重磅监管条例。支付领域也不例外,此前的11月底,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即央行217号文,进一步整顿二清机构。据媒体报道,近日,央行又发布了28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对支付机构的创新业务进行规范。
来源:网事风云
即将过去的2017年是名副其实的金融监管年,在资管、保险、网贷、小贷、现金贷等领域,央行等监管部门均发布了重磅监管条例。支付领域也不例外,此前的11月底,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即央行217号文,进一步整顿二清机构。据媒体报道,近日,央行又发布了28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对支付机构的创新业务进行规范。
此次规范对象既包括银行,也包括非银支付机构,还包括银联、网联等清算机构。
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应事前报备
这些年来支付领域创新不断,二维码支付、余额理财等等,因事前与监管部门缺乏足够沟通,导致监管部门准备不足,对于风险无法全面研究,因此也出现了暂停二维码支付等事件。
对于这种情况,通知指出,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与其他机构开展重大业务合作的,应当对其合规性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并于业务开展前30日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拟推出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基本业务流程、支付指令传输路径、资金清算及结算方式,合作机构名称及业务开展情况、合作方式,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客户权益保护措施、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业务试点开展时间及区域,收费项目及标准,潜在市场影响,相关合同及协议模板等。
也就是说,以后涉及比较重大的产品、业务创新,需要先向央行报备,跟央行充分沟通。先获得央行的点头许可,再上马业务,不允许搞“先上车再买票”。具体怎样的业务需要报备,通知中并没有明确,需要支付机构自己掂量。反正没有报备就上马并引起较大反响,肯定会招来监管部门的关注。
这对于新花样比较多的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头部公司而言,可谓是一种制约。当然,从好的方面讲,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创新流程规范,有助于减少支付领域的黑天鹅事件,减少潜在风险。不过支付业务创新的节奏估计会慢下来。另外,也不能排除在报备过程中出现产品信息泄露的事件。
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通知指出,不得滥用本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不得采用低价倾销、交叉补贴等不当手段拓展市场;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信誉。
支付领域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已经形成若干巨头占据大量份额的局面。此条规定意在加强对限制竞争的管理,从而进一步搞活行业里的竞争。“不得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既包括了同等业态领域的竞争,也包括了不同支付形式之间的竞争,即不能为推动信用卡或移动支付,而拒绝现金支付。“不得低价倾销、交叉补贴”则可能会使头部支付机构的补贴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限。
加强收单业务受理终端管理
通知指出,收单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受理终端管理制度,明确受理终端选型、采购、布放、密钥管理、参数设置、程序灌装、日常维护、交易监测和巡检等各环节管理措施;自主完成受理终端采购、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对终端密钥及相关参数实行专人管理。
收单机构及外包机构不得通过任何传播媒体、宣传工具或者方式发布销售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或者收款码的广告。在推广业务时,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服务机构应当围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真实、合理的广告宣传,准确披露收单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广告内容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T+O”、“D+O’’、“即时到账’’、“刷单”、“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此条主要针对收单机构,要求其在收单终端的管理上更加精细化,同时要在宣传上更加保守、谨慎,不得夸大。
规范小微商户收单业务管理
通知指出,收单机构可以通过审核小微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辅助证明材料为其提供收单服务。收单机构为小微商户提供收单服务的,不得为其开通受理终端磁条交易功能。收单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其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和交易限额,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1000元、月累计1万元。
此举意在规范支付机构对小微商户进行收单的行为管理,收单机构需要更加了解小微商户的情况,设置收款金额上限,意在限制小微商户通过做高交易额进行刷卡套现的行为。
加强代收业务管理
代收业务具体是指,银行、支付机构等代收服务机构根据收款人的委托协议,定期向付款人开户机构发送支付指令,提请付款人开户机构不经交易验证直接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
通知指出,付款人开户机构应当事先或者在首笔交易时取得付款人授权,明确收款人名称、支付款项的用途、扣款时间、授权期限、交易限额、异议处理和交易关闭方式等事项,并在后续交易时及时提示付款人交易信息。
代收服务机构应当要求收款人事先与付款人签订收款协议,并在代收交易处理中验证协议关系。代收服务机构应当真实、完整传输交易金额、交易时间、收款人名称和收款用途等代收交易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收款人滥用、出借、出租、出售代收交易接口。
代收付业务是常出现支付风险与纠纷的领域,也是客户常投诉的领域。如据蓝鲸财经11月22日报道,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动优势在持卡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银行账户中划走数额不等的钱款,且未告知资金流向和用途。央行此次发布通知,对于代收付业务再次进行了规范,要求必须获得付款人授权,且必须及时告知,或会限制代收付行为产生的乱象。
另外,通知还指出,各银行、支付机构之间不得相互开放和转接支付业务系统接口,预付卡发卡机构为其受理机构开放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严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支持或者变相支持无证机构经营支付业务。
各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涉及跨行清算业务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跨行清算的支付产品或者服务;对存量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尽快迁移到合法的清算机构处理。
行业乱象有望得到缓解
总体而言,央行此次通知,对于创新业务流程、支付市场竞争秩序、收单业务终端管理、小微商户管理、代收付业务、支付接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对于整顿支付市场的一些乱象必然有帮助。
通知可能被解读为央行对于位于头部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压制。这种想法可能靠不住。此次通知还涉及到了收单业务终端管理、代收付业务等多个方面。同时,监管部门的措施从根本上还是为了防范可能的风险。
二维码支付曾经被暂停使用,但最终央行在调研风险后还是承认了二维码支付的合法地位。余额宝主动调降个人投资上线以限制自身规模,背后是监管部门看到了货币基金集中投资同业存款带来的流动性潜在风险,以及资金在金融体系的空转现象。近日的消息显示,从明年开始,将取消对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评价和基金管理人货币基金资产的规模披露。再联合此前的货币基金风险准备金的要求,可以看到监管部门针对的是货币基金产品的风险以及整个行业的潜在风险,而不是针对哪家公司。此次央行发布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应该也是从规范全行业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