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通过决议强烈谴责朝鲜核试验
联合国安理会12日一致通过第1874决议,对朝鲜5月25日进行核试验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并要求朝鲜今后不再进行核试验或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任何发射。
新华网联合国6月12日电 (记者 顾震球 王湘江) 联合国安理会12日一致通过第1874决议,对朝鲜5月25日进行核试验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并要求朝鲜今后不再进行核试验或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任何发射。
决议对朝鲜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及寻求核武器的行为表示痛心。安理会对朝鲜进行核试验表示“最严重的关切”,认为朝鲜此举违反了安理会第1718号决议,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构成了挑战,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本地区的紧张局势,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了威胁。
决议要求朝鲜早日回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框架中来,立即全面执行第1718号决议,以“全面、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弃所有核武器和现有的核计划,立即停止一切有关活动”。
决议对限制朝鲜进出口武器、检查进出朝鲜的船只、在公海检查与朝鲜有关的船只及防止外部资金流入朝鲜并被用于研发导弹和核武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在相关问题上予以合作。决议还要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与安理会有关委员会磋商后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任期为一年,对安理会针对朝鲜采取的有关措施进行监督,并对安理会的有关行动提出建议。
决议同时表示,安理会决定对朝鲜采取有关措施,其目的不是要导致在朝鲜平民中出现不利的人道主义后果。
这一决议草案是中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和美国等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以及日本、韩国的代表经过多轮谈判并达成协议后提交安理会全体会议讨论的。
朝鲜5月25日宣布成功进行一次地下核试验。安理会15个理事国同日举行紧急会议后一致认为,朝鲜核试验违反了安理会2006年通过的第1718号决议,安理会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和谴责”。
朝鲜曾于2006年10月进行地下核试验,安理会随后通过第1718号决议,对朝鲜核试验表示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