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威高速公路PPP项目的启示
PPP项目字面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作者:胡超清 深圳市正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来源:贸易金融公众号,(ID:trade_finance),华贸融出品
PPP项目字面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项目宣告失败的案例较多,但最近公示的四川高速路失败的案例由于融资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工,同时没收了履约担保保证金500万元应在担保行业内引起注意。2016年10月8日与2017年2月14日,宜宾市人民政府要求解除其2014年7月30日与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威公路公司”)所签订的《宜威高速项目投资协议》、《宜威高速项目特许权协议》。
事情的始末
2014年宜宾市人民政府以PPP模式就宜威高速公路进行招投标,社会资本进入需完成融资、施工,并独立成立项目公司。2014年7月份,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路桥”)中标了本项目,并承诺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2亿元,计划施工工期4年,收费运营期29年11个月,项目金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2%。
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4日,注册资本4.1亿元;从其股东构成来看,为法人独资公司,股东仅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人)。通过工商信息可以看出,成都路桥成立于1988年5月28日,注册资本为73741.6215万元,于2011年11月3日通过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
2017年1月10日,成都路桥为项目公司宜威公路公司进行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并予以公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资产抵押、项目公司股权质押、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质押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担保范围为宜威高速BOT项目建设资金;担保额度不超过6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年。项目公司所融资金将专项用于宜威高速BOT项目的建设。并予以公示。
2017年2月份,因原告李勤申请要求不得执行成都路桥2017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2017年2月10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川0107民初8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暂缓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事项。
分析
由于项目从2014年至今,仍未融资成功,无法启动。先分析一下中标人-成都路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大致有二种:债务性融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和权益性融资(股票融资)。可以说相对其他非上市的建筑公司,其融资渠道和能力都应该是更强。但最终仍失败,那应该不是融资渠道问题,而是出资意向人对于宜威高速公路的疑虑。
从成都路桥的九个资质来看,有二个总承包壹级、五个专业承包一级,其中跟高速路有关的资质就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根据资质的评定标准来说,成都路桥的施工能力是很强的,而且成都路桥常年承接的相关项目也较多,对于施工的经验也是比较丰富的。
综上,应该可以看出投资人对于项目的疑虑应当是成都路桥与政府之间的投资协议,即项目预期可获得的利益问题。从成都路桥公示的信息,成都路桥预计为该项目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82亿元的25%,即20.5亿元,项目负债性资金不得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75%,即61.5亿元。
项目启示
市场内较多市政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招投标的,最终成立项目公司时由当地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如果当地政府有注资,政府的公信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融资难度。
成都路桥承接本项目并努力完成本项目的意愿比较强烈,在其无法单独用项目获得融资时,成都路桥用其自身为项目公司提供60亿元的融资担保,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宜威高速公路的建设当中;但由于股东内部问题导致融资担保决议被暂缓,进而影响融资进度。
市场内部分项目同意社会资本采用联合体中标的,对于联合体一方有较强的施工能力,但是不一定能有较强融资能力;若由有融资能力的投资公司进入,因投资公司前期对于投资获利等进行分析,引进更多的资本金进入,进而风险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本项目中成都路桥的施工能力是毋庸置疑的,若有投资公司前期愿意一并组成联合体或者本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同意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话,那么中标后的融资压力也能降低,也不至于2014年中标后一直无法开工。
对于PPP项目,由于除施工能力外,还有融资及运营能力,所以社会资本准入应对自身的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考量后再进行投标。或者由有施工能力、融资运营能力的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而降低相关风险并提高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