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的会计请去税务局变更你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很多财务人离职时没有去税务局更改自己的信息,由于上家公司的过失,牵扯到自己的信用,还将被监控……看看案例你就知道了。
▎本文转自xiaochenshuiwu、税来税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张家港税务。
很多财务人离职时没有去税务局更改自己的信息,由于上家公司的过失,牵扯到自己的信用,还将被监控……看看案例你就知道了。
案例一
标题:办税人员被监控相关办理事宜受到限制受理编号:jzxx170913031712
内容:你好!9.12日我去国税购买发票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我作为许多家非正常户的办税人员被提示监控,我意识到在16年3-4月份刚毕业时曾在代理记账公司呆过,期间办理过税务登记信息,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现在发现身份证已被强制监控,无法为新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想请问1,处于这种状态中具体哪些税务事宜被限制?2,关于办税人员怎么申请解除强制监控?过程手续审查需要哪些手续?通过率怎么样?3,根据省局《异常企业及异常人员监控处置办法》中所说,两年后办税人员自动出库,请问实际上有没有落实呢?因为现在工作生活都有影响,希望能够尽快回复!
咨询人:财务人员时间:2017-09-13
答复内容内容:来信人:您好!收到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您的描述,您作为多家非正常企业的办税人员,监控系统对您进行了“提示监控”。对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进行异常信息提示,主要是告知被监控的相关人员,其原供职的企业被列入异常企业监控库,提醒其关注风险,并积极联系原供职异常企业前往税务机关解决问题。设置“提示监控”后办税仍能到大厅办理,暂停网上办税的目的是为当面告知其被监控的原因,当面提示其应注意职业从业风险,暂不影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监控后续处理由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若您有具体需要解决的问题,请您直接与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和联系。成都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9月27日
回复人: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案例二
标题:我是一名受五年前就离职了的公司影响被强制受理编号:jzxx170925103256
内容:我于2011年-2012年10月在四川省西昌市一家名为西昌市仁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任会计一职,后来由于个人原因在公司办理了离职与交接手续,离职后与西昌市仁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无任何工作上的往来,再后来到了成都工作,并且在成都工作生活近三年时间了,现在由于金税系统升级,自己才知道,西昌市仁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成了非正常户被强制监控,自己离职后该公司也未变更财务相关人员,导致我也被强制监控,不能办理业务,严重影响了现在的工作。当初离职税务局并没有规定会计离职必须到税务局与该公司解除关系,我也不知道离职之后该公司的发展情况,凭什么作为当时已经离职的会计要受牵连呢?并且到税务局咨询这个事情,都给我说必须要公司法人去处理这个事情,事情过去那么多年,现在我根本联系不上法人,法人也一直不去处理,那我不是得一直受影响?我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我的强制监控?
咨询人:冯洁时间:2017-09-25
答复内容内容:尊敬的冯吉,您好。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已转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处理。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人: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案例三(附解决方法)
标题:公司法人与财务负责人被金三系统监控,受理编号:jzxx170914023957
内容:本人与2015年11月将自己会计证借与泸州市江阳区的一家公司注册使用。在金三系统上线需要实名采集时,因本人从未在此公司上班,就未到税局采集过。现金三系统直接把我认定为财务负责人,因公司存在未申报问题,金三系统将我监控。对本人在位的本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希望局长能尽快的给出意见,能帮我及时的解决。谢谢!
咨询人:陈磊 时间:2017-09-14
答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建议您向借用会计证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明,异常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离职后未用该身份信息办理税务事宜的,会手动解除监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感谢您对泸州市国税局工作的支持。
外借会计证除了会导致会计自己受到金三监控,影响工作,还会一不小心就影响到关联企业纳税信用!
税务局提示
又临近月底,张家港市某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张会计像上个月一样,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信息。奇怪的是,系统却一直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带着疑惑,张会计来到了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一查,张会计不禁大跌眼镜,他所在的企业竟然一下子降到了C级!而只有A级与B级纳税信用纳税人,才可享受免认证待遇。
张会计一头雾水,自己一直按期申报,按时缴纳税款,怎么会被评为C级呢?经过工作人员提示,张会计才想起来,有一位朋友曾向他借用会计证来担任其投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现朋友所投资企业由于严重失信导致纳税信用被评为了D级。而因为张会计把会计证外借并担任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导致本人受聘企业也受到了影响。
原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聘用非正常户或上年度纳税信用为D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主要岗位,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数据显示,全市共有4396户企业因此原因导致纳税信用等级受到影响。
那么,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到底会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
工作人员介绍到,目前,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分为A、B、C、D四大类。被评为A、B级的纳税人,可享受免认证待遇等便捷办税待遇;被评为C、D级纳税信用的纳税人,则被排除在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之外。此外,出口企业一旦被评为D级,在出口退税方面将受到严格的管理措施:不再享受无纸化退税、税务机关对其信息进行稽核审查、每年都需至少进行1次评估等一系列受限措施。
张家港市国税局负责人解释到,“按照以往的情况,不少会计都会把自己的证件借给别人。现在有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这一做法将很有可能影响到该会计本身所在企业的纳税信用。此外,税务部门还将进一步根据企业纳税信用出台各类管理措施,真正使“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提醒各位会计朋友:
离职的,请及时问一下当地税务,看看怎么修改一下。
提示:真要是删除绑定非正常单位办税员比可能比较麻烦,很多税局要求你这个单位变为正常才能删除。
当写下财务负责人时一定要慎重!以后企业的信用会影响会计的信用,会计的信用也会影响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