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

2017-07-07 16:4913935

近日,广州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的规定(试行)》,这是防范和制止虚假诉讼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等的创新之举。

来源:广州办事处


近日,广州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的规定(试行)》,这是防范和制止虚假诉讼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等的创新之举。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执行,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行为的认定和惩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规定》指出,经办法官应当防范和制止虚假诉讼行为,一旦发现诉讼参与人进行虚假诉讼的,应对诉讼参与人虚假诉讼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和事实确认,并依法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惩戒。


《规定》明确提出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信息库。经办法官应当将诉讼参与人虚假诉讼相关信息及时纳入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信息库。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作为诉讼参与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作为诉讼参与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诉讼参与人虚假诉讼的具体情形;认定存在虚假诉讼行为案件的案号、立案时间、法律文书。法院认为应当记载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等。


《规定》明确对已纳入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的诉讼参与人,再到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进行诉讼的,立案时在审判系统中进行自动标识,关联相关案件信息;庭审中进行虚假诉讼风险提示。


同时,探索将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与社会信用体系相关信息平台对接,依法对虚假诉讼失信人进行信用惩戒。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被纳入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或网上公开信息不准确申请纠正的,由立案庭会同审判部门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理由成立的,立案庭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不予采纳,并告知当事人。


10
标签:自贸区 南沙 广州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天津三中院制定服务保障自贸区提升战略12项措施 探索《供应链金融企业合规指引》京津冀三地互通互认

2024-05-29 16:20
86257

陕西自贸区推出“秦信单”供应链融资新模式

2023-10-10 15:05
42313

2023年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含自贸区分行)招聘启事

2023-05-27 17:30
100552

首届自贸区产业租赁高峰论坛将于4月7日举办

2023-03-30 13:47
60491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世博管理局、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专家组一行调研国核保理

2023-03-20 20:24
47640

上海自贸区公布第11批30个金融创新案例

2022-12-04 20:29
19590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