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央与地方合力激活中小企业
2008年度国家财政预算51.1亿元帮助中小企业渡难关,其中共拨付广东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1.62亿元;2009年3月又拨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补助资金项目1.048亿元扶持广东省19家担保机构,占全国的10%。这些措施为加强广东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广东中小企业抓住时机转型升级发挥了 积极作用。
除抓紧落实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外,省地税部门放宽了中小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条件。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中小企业发 展,落实“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等一系列优惠措施,预计为该省企业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200亿元,稳住190万个就业岗位。广东省工商部门则进一步放宽市 场主体登记准入条件,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登记管理“零收费”、延长企业出资期限等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据了解,国家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针对中小企业的8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年可减负超过50亿元,直接惠及中小企业。其中仅企业研发费用税 收加计扣除政策一项,广东就已有1000家企业通过初审,可加计抵扣的研发费用超过15亿元,大大缓解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负担。
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目前工行、农行、广发行、招商行等在广东的分支机构都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在总量和增量上单列中小企业信贷指标。目 前,广东正大力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满足中小企业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据广东省经贸委介绍,未来三年广东将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21家, 现已有2家村镇银行开业,其中中山市小榄村镇银行开业两个多月以来,各项存款余额达2.4亿元,贷款余额达1.1亿元。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 导民间投融资规范化。目前已有广州、汕头、韶关等13个市的21家小额贷款公司被核准设立资格,总注册资本为17.6亿元,其中5家已开业。
据悉,广东省经贸、财政部门在今年省财政一次性新增10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安排6亿元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截至 2009年2月15日,各金融机构分别与广东省及有关市政府签约提供2.75万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9年2月,广东省财政出资10亿元成立了省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业务。2009年一次性新增10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帮扶中小企业,以及2亿元扩大出口专项资金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出口。
广东还编制预算滚动计划,集中资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据悉,统筹调度省财政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的省级装备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产学研省部合作等专项资金等四年合计50亿元。
广东省财政今年将出资10亿元设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亿元设立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推动外贸型中小企业扩大内销,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