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可获风险补偿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其中提出将通过扩大贴息规模、实行风险补贴,激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陈建林介绍,广西99%以上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所创造的工业产值、利税占广西全部的一半以上,但目 前融资现状却“令人堪忧”,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远小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融资成本偏高、渠道单一,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的支持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融资问题在金融危机中更加突出,中小企业受到极大冲击。据介绍,今年1季度广西已有1632家私营企业注销,是去年同期的2.6倍。
为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继续扩大中小贷款贴息资金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 款进行贴息,有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设立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备付金,支持广西投融资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一起合作放大10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 保。
从今年起,自治区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向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和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融资类担保业务,按当年年均贷款担保责任额的6‰给予担保风险补偿。
为鼓励银行业金融危机积极为小企业提供贷款,广西还将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从今年起,自治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给予销售 收入在500万元、在金融机构融资余额2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的贷款平均余额,比上年度小企业贷款平均余额新增部分给予5‰的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