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野】美国贷款交易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
美国贷款交易市场的交易标的既有银团贷款,也有双边贷款。
来源:银登中心
美国贷款交易市场的交易标的既有银团贷款,也有双边贷款。由于银团贷款同质性强,且在贷款发放时贷款合约中就对转让条款做了约定,所以本身就带有可交易的属性,因此是贷款二级市场交易的主要品种。而双边贷款由于标准化程度较低,每单交易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达成交易则更多地需要通过贷款转让经纪商来完成。
从交易的贷款类型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面向大企业发放的高质量贷款,单笔规模较大,外部评级在可投资级别(BBB)以上,此类贷款违约风险低,银行一般都愿意持有到期,同时由于其利率偏低(一般是LIBOR加一到两个基点),机构投资者的买入意愿也不高。第二类是杠杆贷款,即发放给非投资级别(BB+以下)公司和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企业并购和杠杆收购,一般单笔规模在1亿到100亿美元之间。此类贷款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因此借款人有动力卖出,机构投资者也有意愿买入以获取一定的高收益。在次贷危机后的长期低利率环境下,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行为大大促进了杠杆贷款市场的发展,推动2013年美国杠杆贷款的发放量达到1.2万亿美元的历史高位,在贷款二级市场上超过80%的交易规模也都来自杠杆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市场上无论是银团贷款还是双边贷款,主要以直接转让贷款债权的形式进行交易,只有当某些机构投资者不满足作为贷款债权人的条件时,才会选择类似收益权转让的“参与转让(participation)”方式,这类业务仅占全部贷款交易的2%左右。美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贷款债权转让的交易结构最为简单清晰,成本也较低。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美国监管对于直接转让债权的限制较少。例如,监管部门并不要求贷款债权转让时征得原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同意(贷款合同中自行约定的除外),也不要求重签贷款合同,而是通过对转让后的贷款应如何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新的债权人对贷款进行随意处置。另外,美国贷款市场的投资者多为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本身就具有管理贷款的能力和资质,大部分投资者在购买贷款债权后都是自己做贷款管理人,因此也就无需通过信托等通道或是收益权的方式进行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