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R涉及国际结算
SDR涉及国际结算
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记价单位,SDR并不是真实的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它货币,并且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但是在很多国际结算领域,却都可以看到SDR作为国际统一结算货币记价单位的身影。
换言之,如果人民币对特别提款权折算比例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与中国相关的多种国际业务的结算。
譬如,在国际长途电话结算、国际航运、国际邮政的费率、赔偿等方面,中国许多企业都使用SDR作为计价标准。
最普遍的就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国际漫游费用需要用SDR来进行结算。这两个公司都规定,对于漫游到国外的用户,选择使用的被访地区或国家运营商,将按被访地运营商使用的计费货币单位计价,并按一定的汇率折算为特别提款权,再由特别提款权换算为人民币后向用户收取。
中国移动的用户服务部工作人员解释:依照国际惯例,汇率以话费发生时间的上月23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汇率为准;若遇美国公众假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公布当天的汇率,则以23日前的工作日的汇率为准。
而中国联通新闻中心的人士也表示,联通采用了同样的收费方法。例如,联通手机用户如果漫游到保加利亚的MobiTel公司,则在当地拨打回国内的每分钟通讯费为1.955SDR,并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汇率计算出人民币费用。
航空方面,《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也规定,如果出现意外,航空公司须对每名搭客作出赔偿限额为10万SDR的赔偿。
另外,《万国邮政公约》中也规定,万国邮政联盟的标准货币是特别提款权。
在国际邮件和包裹递送中,有关邮件收寄资费、计算邮件退回和改寄资费、给邮件的补偿等都是透过特别提款权来统一规定,并由各自成员国计算出本国 货币。同时,特别提款权还作为各邮政间账务结算的记账单位,在付款时,将特别提款权账款金额折合成付款货币金额,办理付款手续。
对于特别提款权的折算比例,邮政部门并不会经常变换,而是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固定。“目前,国家邮政总局规定的特别提款权折合人民币比例是10.0539。”上海国际快递包裹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而之所以很多国际公约都使用特别提款权作为标准货币,是由于SDR的价值是透过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例最大的4种自由兑换货币组成,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比利用任何一个单个会员国的货币作为标准货币可能给其它会员国造成的风险都小。
SDR (Software Definition Radio), “软件定义的无线电”
软件定义的无线电 (SDR) 是无线电广播通信技术,它基于软件定义的无线通信协议而非通过硬连线实现。换言之,频带、空中接口协议和功能可通过软件下载和更新来升级,而不用完全更换 硬件。SDR 针对构建多模式、多频和多功能无线通信设备的问题提供有效而安全的解决方案。
SDR 能够重新编程或重新配置,从而通过动态加载新的波形和协议可使用不同的波形和协议操作。这些波形和协议包含各种不同的部分,包括调制技术、在软件中定义为波形本身的一部分的安全和性能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