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金融机构损失将达4万亿美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其2009年4月期《全球金融稳定报道》中预计,由金融海啸造成的全球金融机构资产减记或将达到约4万亿美元,形势异常严峻。
IMF 指出,在4万亿美元的资产减记中,银行将承担其中的三分之二,约为2.7万亿美元。此外,受到资产价格下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危机期间也面临巨大压 力。如部 分保险公司持有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遭受损失,部分养老基金持有的政府债券收益率下降。IMF特别提示称,尽管这些机构的大多数可能审慎地管理风险, 但一些机构承担了更大风险,而没有充分意识到前面可能出现的潜在压力。
此 外,由金融风暴导致的从国外市场撤资的步伐过快,加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危机。IMF认为,外国投资者和银行的撤资加上出口市场的崩溃,给新兴市场经济体造 成了融资压力,需要迫切予以关注。新兴市场的再融资需求很大,估计2009 年大约为1.8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需求来自公司,包括金融机构。虽然很难预测,目前的估计是,2009 年流向新兴市场的净私人资本将为负值,并且今后资本流入不太可能回到危机前的水平。对于各国政府应当采取的对策,IMF也提出了建议。IMF在其报告中警告称,为了避免情势恶化,各国政府必须采取坚定政策的行动。虽然政府在挹注额外资金到银行体系的行动上有些进展,但在处理银行坏帐及关闭无能力清偿债务的金融机构方面,则应该进行更多努力。
IMF说,为了确保有效执行重整计划,政府有时部份或全部接管金融机构是必要的,不过政府必须以尽快恢复其民营状态,并在银行重组的同时提供充足的流动性。至于那些已无力存活的银行,则应该快速让它们关闭。
同时,为避免出现金融保护主义,导致危机对新兴经济体产生更大的破坏性,IMF还建议各国协调政策,避免出现以邻为壑的处理方法,从而进一步形成稳定的全球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