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物语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
作者:李辉
来源:贸易金融,(ID:trade_finance),华贸融出品
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风险类属
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
国家出台政策限制一个产业发展,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最后的零售商都会受到影响,或生产规模缩小、或价格被迫上限。
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开展了供应链融资业务,那么相关信贷业务都会被波及。
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为了解决供应链中小成员的融资瓶颈,供应链融资凭借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自偿性的结构化操作模式设计,构筑了用于隔离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防火墙”,并由此带来了大量的贷后操作环节。
这实质上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的“位移”。因为操作制度的严密性和操作制度的执行力直接关系到“防火墙”的效力,进而决定信用风险是否被有效屏蔽,这其中贷后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业务。
市场风险
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防线的授信支持性资产多为动产,且根据供应链所属行业不同,动产种类也很多。
这些动产的价格随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波动,一旦贷款的收回需要将这些资产变现,而价格处在低谷,就给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市场风险。
这种以动产为保障的信贷模式的市场风险在整体业务风险中所占比例也较高。
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商业银行具有内在的脆弱性,这是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
宏观经济政策与泡沫经济、金融放松管制与自由化、内部管理与道德风险、经营环境与非经济因素等是商业银行风险的现实起因。
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质,构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授信企业具有产业链相关性
基于供应链的供应链金融为融资业务带来了更广阔的融资空间,风险也就由传统的单一贸易环节向供应链上下游拓展,意味着供应链上下游的不确定性也为贸易融资带来了风险。
特别是当供应链金融的覆盖范围达到“端到端”时,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也就随之覆盖了整个供应链。
此时,风险不再单纯来源于客户信用风险、贸易背景真实性等传统的风险来源,而是由贸易环节为出发点向供应链上下游扩散,因此不仅是客户自身的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应继续得到关注,对客户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关系、商誉、信用度、财务报表真实性等都应当进行关注。
且银行现阶段发展的供应链受信对象多集中在几个大型的产业链上,如汽车业、医疗器械类、电力类等。当这些大型产业链上的任意一个重要结点发生使银行撤出资金的风险问题时,不仅银行在链上其他企业的授信业务会受到影响,甚至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也会受到波及。
供应链上主要授信企业规模较小
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偏向于选择大型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作为授信对象。
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一条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而是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分销商等相对小的企业。
由于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买方或卖方的劣势地位,流动负债在其报表中所占份额很大。
银行给这些中小企业放贷,面临着授信对象规模小、信用评级历史短或有空缺的情况,相较规模大的企业而言风险较大。
银行授信以交易为基础决定其风险与传统业务不同
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企业间的实质性交易来发放贷款的,这就决定了交易的可控性、真实性成为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
传统业务中,银行会将目光放在企业的评级、财务状况上,不会对企业的每笔交易都做调查。
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因交易而存在,如果企业造假交易信息而银行又没有及时发现,就会产生巨大的信用风险。
在控制企业的交易过程中,银行也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说授信以交易为基础给银行信贷带来了与传统信贷不同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机理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控机理与传统业务一样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但是侧重点不同。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对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进行判断和分类。
这部分做法和传统信贷业务基本一致,但识别风险时,要注意与传统业务风险种类的区别。
风险度量则是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与评估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
传统信贷业务有开展多年积累的数据基础,各银行都有完备的数据库,量化分析时有比较成熟的模型。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数据积累少,且客户群中小企业较多,所以目前并不具备量化模型评估的条件。
这就要求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度量时注意数据的积累,逐步推进风险量化与模型构建。
风险控制指银行采取相应措施将分析结果中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通常意义上,银行对于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抑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等。
在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风险转移和保险还很不普遍,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主要通过操作控制来完成,因此风险控制在此业务风险管理中是很重要的步骤。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控手法
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也是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载体。
因为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独立出来,可以使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更有效率。
不要用传统的财务指标来约束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要引入新的企业背景与交易实质共同作为评判因素的风险管理系统。
审慎选择拟授信的供应链群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
银行应事先选择允许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作为第一道防线。
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规避产品市场风险
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着质押商品的变现价值和销售。
因此,物流企业和银行应根据市场行情正确选择质押物,并设定合理的质押率。
一般来讲,选取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产品作为质押商品,并对其建立销售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避免由信息不对称引起对质押货物的评估失真,控制市场风险。
强化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为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重要的一步,所以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比传统业务要高,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
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要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注意对其资格的审查,并且随时进行抽查。
具体地说,就是要督促物流企业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人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
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
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
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
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由于动产的流动性强以及我国法律对抵质押担保生效条件的规定,银行在抵、质押物的物流跟踪、仓储监管、抵质押手续办理、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挑战,这一矛盾曾一度限制了银行此类业务的开展。
因此,在尽量避免对“物”的流动性损害的前提下,对流动性的“物”实施有效监控,将是供应链金融服务设计的核心思想。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动产抵质押物监管及价值保全、资产变现、和货运代理等方面具备优势,在与了对贷款后的抵、质押物提供全面的监管服务外,还将为银行提供一系列面向提高抵质押物的授信担保效率的增值服务。
包括对授信对象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及抵质押物的价格走势分析,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银行不良资产项下抵质押物的处置变现等。
这些专业化的服务有利于降低银行抵质押担保授信业务的交易成本,为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风险防火墙,拓宽了银行的授信范围,也为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机会。
逐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
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
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模型化,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的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更是不可或缺,而构建完善模型的基础就是具有代表性数据的收集。
所以银行要注意投入物力人力开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模型,使此业务今后的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更有效率。
组建专业的供应链融资操作队伍
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需要掌握传统融资的方法与技巧,更需要具备创新型融资的知识与技能,以及深层次的从业经验。
从事供应链融资,需要对产品特性的深入了解,也需要有卓越的风险分析能力与交易控管能力,以使银行能够掌控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
具体操作方式为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或者核心企业提供担保,在此基础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垫付货款。
预付款融资是面向未来即将获得的存货的融资,此类融资除了应考虑存货类抵质押物选择的原则外,一些特殊的变量也决定了业务的可行性,包括在途责任的清晰与上游的责任捆绑。
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是提供信用担保和货物监管物流企业比较了解供应商和购货方的运营状况,掌握较多的信息。
该模式的潜在风险点在于首先,第三方物流自身的资信状况如何,是否有能力对中小企业进行担保其次,第三方物流的货物监管是否得力,是否能保证供应商货物的真实性和质量。
针对以上风险点,银行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确保担保的有效性。银行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状况良好的物流公司为中小企业作担保,确保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和担保的有效性。这样即使发生违约风险,也能由第三方物流承担付款责任。
确保货物信息的灵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信息共享,确保货物信息的灵通。中小企业拥有的存货和应收账款价值往往是其不动产价值的倍以上,货物的质量就是银行规避风险的保证,供应链金融就是看中了企业这一优势。
货物是中小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物流企业一般比银行更了解货物一线资料,因此银行应当与物流公司信息共享,才能确保货物的得力监管。
实现风险转移。银行应当将预付账款垫付的风险与收益相互匹配。实现风险转移。银行可以随生产阶段变化、授信风险变动调整利率与贷款成数,例如在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在订单阶段,不确定性较高,可以调高利率、降低贷款成数随着生产流程的进行,风险降低,可以调低利率、提高贷款成数。
动产质押模式下的潜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该运作模式是企业以存货、仓单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的行为。融资企业此时是充当供应商的角色,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到核心企业的业务流程时,企业可以采用该融资模式。
抵质押的存货应符合以下特征:
货权清晰。银行在接受动产抵质押时,应对出质人或抵押人提供的动产进行权属认定。
价格稳定。价格波动剧烈的商品不宜作为抵质押物。
流动性强。客户违约情况下,银行对抵质押物通过变卖、拍卖等方式处置。
易于保存。容易挥发、爆炸、渗漏、易燃、易霉变、易氧化等货物特性,均构成抵质押物价值减损的额外风险,此类产品银行应谨慎接受。
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质物监管服务,商业银行可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这种模式通过动产抵押盘活了存货和仓单,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
该模式的潜在风险点在于:
首先,该质押动产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即动产能否在不受到大的损失的前提下变现。
其次,第三方物流公司开具的仓单是否真实,抵押物是否具有价值。
再次,第三方物流的货物监管是否得力,动产抵押物是否真实,企业出售该动产能否盈利。
针对以上风险点,银行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保证动产的流动性。银行应当要求和核心企业签订质物回购协议,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保证动产的流动性。
银行与核心企业签订质物回购协议后,核心企业就在法律上有了回购质押物的义务,这样就不存在中小企业存货卖不出去、现金收不回来的风险。
确保仓单的真实性。第三方物流公司开具的仓单是否真实关系到抵押物是否具有抵押价值,因此物流公司自身的资信尤为重要。银行应当慎重选择第三方物流公司,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高、资信状况良好的物流公司为中小企业作担保,确保仓单等单据的真实性。
确保动产监管得力。在动产质押贷款模式下,若银行与核心企业没有签订回购协议,那么货物的质量就是银行规避风险的保证,而物流企业一般比银行更了解质押物一线资料,因此银行应当与物流公司及时沟通,确保监管得力,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适的质押率。
明确分工协作。银行应当建立与第三方物流的合作体系,将质押监管业务外包给物流企业,即将供应链金融中不属于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的部分物流和信息流管理工作予以外包,重点控制好资金流。这样有利于通过第三方物流的仓储、运输和现场监管,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同时银行负责监督第三方物流制订具体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以提高对质押物的监管能力。
正确选择质押物并建立商品价格波动预测系统。在动产质押贷款模式下,质押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其价格,因此银行应根据市场行情正确选择质押物,选取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好的产品作为质押商品,同时与物流公司设定合理的质押率、贷款成数和利率水平。
此外,还应当建立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化趋势的预测机制,规避动产质押物价格波动的风险。
应收账款质押模式下的潜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该模式是中小企业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企业此时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人角色,需要及时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短期信用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是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将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变成银行的应收账款,核心企业再将货款直接支付给银行。
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因此银行的贷款风险相对较小。
一般而言,应收帐款需要满足以下特征:
可转让性,即应收帐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
特定性,即应收帐款的有关要素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
时效性,即应收帐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转让人的适格,即提供应收帐款的民事主体必须具备法律所承认的提供担保的资格。
该模式的潜在风险点在于:
首先,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是否良好,如果核心企业违约拒付或者破产,则该应收账款就可能成为银行的坏账,因此在应收账款贷款模式下,核心企业的信用尤为重要。
其次,核心企业是否在票据上承兑,核心企业若不愿在票据上承兑,则应收账款就得不到核心企业的信用保证,从而信用程度降低。
再次,第三方物流的信用状况是否良好,若核心企业不愿在票据上承兑,应收账款的信用就依赖于第三方物流的信用担保。
针对以上风险点,银行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确保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
银行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对其订单、业绩、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用户满意度等方面做出调查和评估,从而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争取核心企业在票据上承兑。
核心企业在票据上承兑以后,应收账款就能获得核心企业的信用保证从而提高票据的信用水平。
确保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信用状况。核心企业若不愿在票据上承兑,则应收账款的信用就依赖于第三方物流的信用担保。因此银行应当选择规模较大、专业水平高、资金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的物流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以提高担保质量。
以上提到的潜在风险点是供应链融资中的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银行如何针对风险来源有效地控制风险,是银行持续开展供应链融资的保证。
首先,银行应当确立资产评级体系,设立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建立第三方物流、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的信用档案。
其次,银行应当建立预警评价体系,当预警评价体系中某项指标超过临界值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进行处理,规避违约风险。
再次,银行应当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形成互相牵制的授权及监管机制,在供应链金融的操作中,严格审核单据特别是仓单的真实性,实行双重审批制,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抵押物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