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不动产增值税政策要点五字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为了进一步帮助纳税人,尤其是首次接触增值税的建筑、房地产行业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
来源:北京国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为了进一步帮助纳税人,尤其是首次接触增值税的建筑、房地产行业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掌握政策,特别推出"转让不动产"营改增政策。将生硬无趣的条文转化为朗朗上口的口诀,并辅以简洁的注释,相信广大读者跟小编一样耳目一新,眼前一亮,重要的是对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今天我们来学习“转让不动产”增值税政策要点口诀。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简称转让不动产),依据财税36号文及其附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4号公告公布的《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结若干增值税政策要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