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金融的银行产品创新方向
全口径的跨境融资政策陆续出台以来,境内企业跨境融资的新生态已经初步显现
来源:贸金圈
全口径的跨境融资政策陆续出台以来,境内企业跨境融资的新生态已经初步显现。跨境融资的全口径化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并催生了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在跨境融资方面的新需求。这些新需求具体体现在更大的融资规模、更为灵活的融资方式、更青睐于人民币跨境融资产品以及对汇率避险需求的进一步提升等方面。在全口径跨境融资的大背景下,银行将迎来跨境融资产品创新的新浪潮。银行应适应政策组合所引发的跨境融资新需求,主动利用政策进行产品创新,以吸引更多具有跨境融资需求的客户。
信贷类产品创新方向
一是采用多元化担保方式。国内银行的境内分支机构和境外分支机构,可采用融资性保函、风险参与等多元化的担保方式开展业务合作,通过“境内担保+境外放款”的业务组合,国内银行的境外分行可以外债的形式为境内企业完成融资。担保方式的创新,有利于推进国内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更快地发展。以广东湛江为例,新政策发布以来,已有4家企业成功办理了5笔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业务金额达2.53亿元,其中单笔最大业务金额超过1亿元。另外,国内企业在有可供抵押的资产(含股权、不动产、动产、有价凭证等)情况下,国内银行可通过与境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签订抵押物监管处置协议,借助境外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外债项下融资。
二是运用自身外债。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外债额度为境内企业融资,通常是由境内银行先从境外融入外汇资金,在境内结汇后,再使用该笔资金向境内企业发放人民币融资。对于银行而言,采用此类方式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服务,可以在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的情况下,通过跨境融资的方式补充资本金,还可以将外债额度更有效地运用至行内各类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于境内企业而言,其只是向境内银行融资而不占用境内企业的跨境融资额度。这一模式最常见的是出口代付、进口代付、协议付款、风险参与等。
三是全球授信。全球授信是指银行利用境内集团企业的授信额度,为其海外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走出去”后在海外融资难的问题。如果境内银行拥有境外分支机构,则其境外分支机构可通过占用其在中国内地分行核定有效单一客户授信总量(含低风险授信)为客户提供融资便利。全球授信操作简便,只需在外汇局进行借入外债的备案而无需审批,境内公司只需向国内分支行提供反担保即可;而另一方面,其授信方式灵活,不受借款人注册地域限制,可以采用流动资金、贸易融资等方式。
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发布的首批27个金融创新案例中,中国银行厦门分行联动中银香港为区内企业办理海外直贷9600万元人民币,以及渣打银行厦门分行联合台湾渣打银行为企业办理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跨境人民币贷款1亿元,均采用了“全球授信”模式,不但加快了业务审批办理的流程,省去了境内结算银行为企业开立融资性保函的流程,而且也为企业节省了担保成本,有效降低了实际的融资利率,还减少了境外贷款银行的贷后管理成本。
衍生品类创新方向
由于是跨境融资,汇率的双向波动对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都有不确定的影响,因而需要从衍生品的角度进行创新,增强外债的套期保值和增值功能。
一是“外债+掉期”和“外债+期权”产品。由于外汇局放开了外债项下的意愿结汇,企业借入外债就可以办理结汇,因而银行可以借此为企业提供“外债+外汇掉期”“即期购汇+期权组合”等服务。此类服务不但有利于企业减少汇率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也有助于规避银行缴纳风险准备金所形成的汇率成本。假设一年期境外美元的融资成本为2.1%,掉期成本为1.5%,则人民币融资成本为3.6%。
二是人民币利率互换产品。在利率双向波动的形势下,为优化客户利率风险管理、套期保值以及规避利率变动风险,银行可与客户约定在未来一段时期之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该项业务通常是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互换,或者是浮动利率之间的互换。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于2006年初在银行间市场开始试点,并于2014年1月由人民银行正式推出。目前,所有银行间市场成员都可参与。在银行间市场逐渐开放的过程中,境外相关机构成为了人民币利率互换的参与者。
在全口径跨境融资背景下,对于有人民币资产(债券或者贷款)的客户,银行可根据不同的利率波动,为客户提供灵活、定制化的利率互换方案:如果预期利率上升,则可将固定利率换为浮动利率;如果预期利率下降,则可将浮动利息转换为固定利息。例如,对于有固定利率债券或贷款的企业客户,在利率下行通道,银行可为其卖出利率互换,将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以降低其财务成本;而对于有浮动利率债券或贷款的客户,在利率较低的区间,银行可为其提供流动性较好的利率互换品种,买入利率互换,将浮息转为固息,从而锁定债务成本。
资本市场类产品创新方向
发改委的境外发债新政,一方面放宽了境内企业直接赴境外发债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对境内企业间接赴境外发债的事前备案登记要求。因此,银行在和境内企业通过维好协议、流动性支持函、股权回购承诺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间接发债服务的同时,也要转变思路,协助境内企业采取直接发债模式进行境外债权融资。
一是创新间接发债方式。在设置如维好协议、股权回购承诺函等增信措施之时,银行可协助企业通过多种结构和业务模式在境外进行债券融资,并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协助企业成功打通多种资金回流渠道,以保证境外资金能安全回流境内使用。如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成功协助天津市企业发行了5支境外债券(截至2016年7月),筹资金额折合人民币130亿元。其中,其协助某企业成功发行8亿美元海外债,且在发行方式和资金回流方面都有一定的创新。在发行方式方面,该企业采用了非担保增信的发行结构,主体评级获得穆迪、标普、惠誉三大国际评级公司A-的评级结果;在资金回流方面,该企业除了利用已有的融资租赁方式外,还利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首批试点城政策,以RQFLP方式实现了境外发债资金境内使用。
二是将境外发债转换为境内发债。全口径跨境融资下,境内企业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不纳入风险加权余额。鉴此,境内企业可通过境内银行、证券机构对接境外机构投资者,引导境外机构投资境内企业在境内债券市场的债券。这一方面可避免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占用;另一方面可有效规避境内企业负债下的汇率风险。
三是探索境外银团直贷。随着政策的推进,境外银行与国内企业直接接触交流更加紧密,从而为境外银团直贷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境外银团贷款突破了境内中资行审批离岸贷款的限制,是离岸贷款的模式创新,可推动企业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和降低借贷成本。2014年,上海银行通过“沪、港、台”合作平台,为外高桥股份办理了首笔自贸区境外银团直贷;2014年12月,前海金控与深港两地6家金融机构在前海组建的首单跨境人民币银团贷款,是跨境人民币贷款的又一里程碑;2016年3月,12家银行为旭辉控股提供总金额为6亿元的三年期无担保美元/港元双币银团贷款服务,利率为伦敦/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4%,中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超过其中的半数,对应认购金额超过六成。
四是深入发展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银行为跨国集团开设人民币专门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归集,实现境内外人民币的双向流动。对于银行而言,其通过提供双向资金池服务,可以增加银企业务粘合度,锁定客户的资金往来结算,增加企业资金沉淀的机会;对于企业而言,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可以打通其境外资金合规入境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并能提高企业内部的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