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使用地下钱庄|北京首个“红通”落网者曾借地下钱庄提现
北京首个“红通”落网者孙新挪用公款、贪污案虽已于去年7月宣判,不过,他挪用公款背后还牵出了一起地下钱庄案。
文/邢丙银 来源:一号专案、澎湃新闻
2016年7月5日,孙新挪用公款、贪污案庭审现场。 人民网 图
北京首个“红通”落网者孙新挪用公款、贪污案虽已于去年7月宣判,不过,他挪用公款背后还牵出了一起地下钱庄案。
近日,澎湃新闻(www.tehaper.cn)从公安部经侦局获悉,孙新曾通过陈某英地下钱庄,将654万元公款打入个人账户,用于炒股,陈某英从中收取3.8万余元。目前,陈某英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2015年6月8日,在境外逃亡多年的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他是去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后,第3个被缉拿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他也是北京首个落网“红通”人员。
根据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陈某英、董某官二人协助孙新转移赃款的相关线索进行核查。
公安部经侦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经查,2007年12月,孙新利用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任出纳的职务便利,伪造合同、虚构贸易,分两笔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共计654万元公款打入自己注册的北京新中今典文化发展公司。
“为将该款提现用于炒股,孙新通过上网找到陈某英。陈某英利用其注册的空壳公司北京海龙盛运商贸中心伪造贸易合同,接受孙新公司开出的支票382.4万元。”公安部经侦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之后陈某英通过本人控制的十几个公司、个人账户将此款打入孙新所控制的个人账户,陈收取票面金额的1%作为佣金。
2016年11月,陈某英地下钱庄案被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破获。经讯问,陈某英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地下钱庄存在的最大动力是犯罪资金和灰色资金对他们的需求,它日益成为经济犯罪、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资金转移的通道,助长和滋生了其他上游犯罪活动。”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说,在打击地下钱庄本身的同时,公安部也要求各地必须深挖地下钱庄犯罪,必须延伸打击。对地下钱庄的上下游进行深入调查,如果发现其他犯罪,一定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