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都涉及: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申报~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也许会觉得作为三级附表的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职工福利费”事项是最简单的了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也许会觉得作为三级附表的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职工福利费”事项是最简单的了,但仍要在此提示大家,看似简单的不一定简单,文字说明越少也许越纠结,这里面同样蕴含着不可忽视的涉税风险。
在很多税收业务交流平台,福利费这个词常常被提及,“将员工向公司的借款转为赠送处理可否在福利费列支?”,“是不是只要不超过扣除比例,任何超标准的费用都可以转到福利费来列支?”,“单位食堂从市场购买的肉菜蛋等食品,无法取得发票,是否可以自制凭证计入福利费?”,“企业组织职工旅游的费用能在福利费中开支吗?”,“本年没有用完的福利费额度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吗?”,从这些问题的提出,可以看出常常有人把职工福利费当成一个什么都可以装的“万能筐”,误以为凡是不能在费用中列支或扣除的支出都可以计入福利费科目。
来源:北京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