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小企业不再告贷无门
●应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大力发展民营小额贷款公司
●完善条例发展个人放贷业务
●促进民间互助合作金融组织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长期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尽管理论界和相关部门多年来都为破解这一难题花费了大量心血,但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当前 不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又进一步放大了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缺陷,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鉴于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中的特殊作用,在当前金 融危机影响继续深化的情况下,如何切实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急迫课题。为此,近来中国银监会 重申,大中型银行要设立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专营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内大商业银行都相继重组或新设了小企业金融部,专司小企业金融服务职 能,这无疑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途径。
在中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特别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占据着主导地 位,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的中小企业,由于不具备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条件,其外部融资只能主要依靠银行的 贷款。然而,在实践中,出于贷款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大中型商业银行并未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足够重视,由此导致大量中小企业往往告贷无门。随着大中型银 行将融资对象向中小企业扩展,必然会使广大中小企业有机会享受到大中型商业银行的优质金融服务。而且,由于这些大中型商业银行具有分支机构多、资金实力 大、贷款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如果这些银行能够把小企业融资真正落到实处,将会为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起到推动作用。
在对大中型商业银行面 向小企业融资的新举措予以肯定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对这种措施的实施效果保持一分清醒。首先,国内大中型商业银行相继设立小企业金融部,尽管有助于缓解中小 企业的融资困难,但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还有待观察。其次,中小企业的特征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原则并不完全契合,这是大中型商业银行在贷款 上往往“抓大放小”的根本原因。特别是在很多大中型商业银行已经上市的条件下,面对投资者和市场评价标准与中小企业信用标准的不一致,商业银行的融资究竟 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向小企业倾斜,还具有不确定性。第三,不可否认,设立小企业金融部、面向小企业融资,在很大程度上未必是出自大中型商业银行的自愿,或许 是这些银行为了响应监管部门号召而采取的不得已之策。若果真如此,则如何避免大中型商业银行在小企业融资中的“一阵风”效应,建立大中型商业银行坚持为中 小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仍值得关注。
客观而言,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主体架构并非针对中小企业(目前多为民营企业)而设计,因此,仅 仅依靠现有金融体系内的大中型商业银行来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存在很多局限性。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除了应当充分发 挥大中型商业银行的作用外,还必须进一步探索破解这一难题的其他各种途径。其中,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现有金融体制架构以外建立专门为中小民营企业融 资的金融体系,或许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出路。为此,一是要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限制,建立真正的专门面向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银行;二是 要利用我国民间资本较为充裕的优势,大力发展民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三是要尽快出台“放债人条例”,发展和规范个人放贷业务,为民营小企业开辟更广泛的资金 来源渠道;四是要发展名副其实的民间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包括真正的合作基金会、信用合作社等),为入会或入社成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五是要为中小企业开辟 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包括发展和规范中小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建立中小企业的债券和股权融资机制、尽快推出创业板、发展多种形式的产权交易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