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票面利率站上1.70%
朱宇 |2009-04-13 09:49800
财政部10日公告称,代理发行2009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1.70%。这是自地方债招标发行以来,票面利率首次站上1.70%。从3月27日开始陆续招标发行的四只地方债中标利率分别为:新疆债1.61%、安徽债1.60%、河南债1.63%、四川债1.65%,利率水平呈现明显上行趋势。
重庆地方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58亿元,实际发行面值58亿元。2009年4月1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5日发行结束,4月17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3日,2012年4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3日,2012年4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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