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近期新规频频,这些,都跟你的钱包有关!
今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人们熟悉的 “五险一金”或将变“四险一金”。
导读:今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人们熟悉的 “五险一金”或将变“四险一金”。
近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正式启动。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中国经济网、中国网 近期,关于“五险一金”的消息频频出台。 每一项都关系到我们的钱袋子, 一起来看看吧! 7省份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河北省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最高标准从930元提高到1090元,最低标准从650元提高到940元。其中,最低标准比调整前的最高标准还高出了10元。 今年以来,至少已有河北、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条例》规定,其条件包括: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我们的生活又多了一份保障! 养老保险领取出新规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1 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 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 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 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人社部这次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将合并 今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实行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四险一金”。 据悉,《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于近日正式启动。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仇雨临教授认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不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教授潘雨棠也认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 社保缴费基数有望调低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 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下降10%左右,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同时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新闻多看点: 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2.生育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 3.工伤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 4.医疗保险(北京政策为,单位缴10%,个人缴2%+3块钱) 5.失业保险(单位缴1.5%,个人缴0.5%) 6.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 1.养老保险 (1)中间可以中断 (2)退休年龄是关键 2.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算 (2)无业妈妈也能报销医疗费 3.工伤保险 (1)工伤鉴定有期限 (2)“48小时”是个门槛 4.医疗保险 (1)尽量去定点医疗机构 (2)医保也有“观察期” 5.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标准不一 (2)一般人领不到 6.住房公积金 (1)可自取或委托单位提取 (2)无房者也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