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09-04-10 16:03746
商务部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首批20个国家的指南介绍了所在国与投资合作有关的基本信息,以及我国企业开展业务可能遇到的问题。
4月10日,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右)、部长助理王超参加《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发布仪式。当日,商务部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指南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旨在适应我国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需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我国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首批发布20个国家的指南。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商务部发布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4月10日摄)。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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