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政蓝海,中行引领国内信用证产品创新
2016年10月的一天,山东某大型大宗商品企业A与某物流公司B商谈油品运输协议签署事项,双方对协议中运费支付方式产生分歧,谈判陷入僵局。企业A每月运费支出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运费支付如果选择月初预付方式
2016年10月的一天,山东某大型大宗商品企业A与某物流公司B商谈油品运输协议签署事项,双方对协议中运费支付方式产生分歧,谈判陷入僵局。企业A每月运费支出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运费支付如果选择月初预付方式,企业A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选择月末支付,物流公司B面临月末大额运费拖欠风险。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了解到该情况后,向客户推荐了服务贸易运费项下国内信用证产品方案,通过单据化条款对物流公司B的服务进行约束,帮助企业A获得更安全优质的服务,缓解其预付运费对其资金周转带来的压力,通过银行信用的加入,保障物流公司B完成运输服务后及时收到款项。方案赢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双方的运输协议得以顺利签署。
上述服务方案只是中国银行在国内信用证产品创新的一个缩影。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新版《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将国内信用证适用对象扩展为国内企事业单位,适用范围扩大至货物和服务贸易项下,并增加了保兑和转让业务。新政大大丰富了国内信用证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为支持实体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1999年,中国银行曾凭借在国际结算业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开立了全国第一笔国内信用证。新政实施后中国银行继续发挥贸易金融专业优势,积极探索业务蓝海,研究创新服务贸易项下国内信用证结算与融资产品,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新突破。截至11月末,全辖共有安徽、广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青岛、山东、山西、苏州、浙江、辽宁、云南等14家分行在电费、运费、热蒸汽、燃气、工业配套服务、建筑工程等服务贸易及事业单位项下实现国内信用证首笔业务突破,为企业提供结算便利的同时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降低财务成本,成为中国银行在贸易金融领域的又一个创新成果。
新政为国内信用证赋予了新的创新使命和动力,中国银行将继续发挥贸易金融领域专业优势,依托新政机遇探索创新,丰富国内信用证产品体系,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水平,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