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知识】银行承兑汇票限定背书
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如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
限定背书。有些限定背书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如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写明“仅付×××(被背书人名称)”或“付给×××(被背书人名称),不得转让”。有些则给出某些附属条件,“当xxx时,付给xxx(背书人名称)。当条件满足时,该背书才成立。有些背书人写明持票人只能把汇票存在银行,而不能做别的使用。
限定性背书除了你的签字外,你可以在签字上方加上"For deposit only(仅限转账)",这样可以保证支票必须用于存入你的帐户。当你需要邮寄支票入账就比较安全。同样为安全见,支票不要预先签字,到ATM/银行再签字。
任何背书如禁止将有关汇票再度转让,或明示只授权按背书的指示处理该汇票而非将该汇票的拥有权移转,则该项背书即为限制性背书,例如,汇票上有以下的背书∶ “Pay D only(只支付 D)”,或 “Pay D for the account of X(为 X 的帐户付费 D)”,或 “Pay D or order for collection(支付D 的付款凭证)”。
限制性背书赋予承背书人权利,使其能收取汇票上所示的付款,并使其能起诉其背书人本可起诉的该汇票的任何一方,但该项背书并不赋予其权力将其作为承背书人的权利移转,但如该背书明示授权该承背书人可如此移转其权利,则属例外。
限制性背书如授权将有关汇票再度移转,则所有其后的承背书人取得该汇票时,均享有首名承背书人根据该限制性背书而享有的同样权利,并承担该首名承背书人根据该背书而承担的同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山东金融票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