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多名“水客”走私止咳水被判刑,最小的为“95后”
缉私警察在办案中发现,走私止咳水案件均为旅检渠道查获,走私嫌疑人多为90后“水客”且有低龄化趋势,有的当事人甚至是“95后”。今年3月18日,男性内地旅客程某某从福田口岸入境,皇岗海关关员见其手上吃力地提着手提袋,还背着一鼓鼓的大背包,神色慌张,便对其进行抽查。经检查,在其携带塑料手提袋和背包内发现了未向海关申报的止咳水100瓶(120ml/瓶),经鉴定,上述100瓶止咳水均检出可待因成分。据悉,程某某出生于1997年,年仅19岁,他交代为赚取零花钱而帮他人携带止咳水走私入境,不料触犯刑法。因犯走私毒品罪
来源 / 深圳海关
21名被告人以涉嫌走私毒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
拘役: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 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
被告人多数为“水客”且年龄不大,企图通过行李藏匿帮他人携带止咳水以获取带工费。
今年以来,深圳海关已侦办83宗走私止咳水案,现已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6宗。
缉私警察在办案中发现,走私止咳水案件均为旅检渠道查获,走私嫌疑人多为90后“水客”且有低龄化趋势,有的当事人甚至是“95后”。今年3月18日,男性内地旅客程某某从福田口岸入境,皇岗海关关员见其手上吃力地提着手提袋,还背着一鼓鼓的大背包,神色慌张,便对其进行抽查。经检查,在其携带塑料手提袋和背包内发现了未向海关申报的止咳水100瓶(120ml/瓶),经鉴定,上述100瓶止咳水均检出可待因成分。据悉,程某某出生于1997年,年仅19岁,他交代为赚取零花钱而帮他人携带止咳水走私入境,不料触犯刑法。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深圳皇岗海关查获的大量止咳水 深圳罗湖海关查获90后男子走私止咳水3公斤 伪装成饮品和洗护用品的止咳水
近年来,青少年因嗑止咳药水发生的大小事故频发,滥用止咳水现象也愈发严重。据了解,长期服用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药水容易成瘾,且令人产生幻觉,过量滥用甚至可能导致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因此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相关品种的生产量和进口量。同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4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10号)。该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均会以涉嫌走私毒品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