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联手银行员工骗贷逾10亿元
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多名高管因涉嫌骗取贷款等超过10亿元被诉。让人惊异的是,银行内部一名客户部副经理与该公司联手,骗取了这些资金。
来源:银行联合信息网(ID:yinlianxin888)
【案例概述】云南一企业联合银行员工骗贷逾10亿
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虚假土地房屋权证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副总裁段念、财务运营中心总裁蒋仁波安排人以多家星长征集团公司关联公司的名义,以申请流动资金或购买商品为名,使用虚假购销合同等交易背景材料向该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先后取得贷款6笔共2.7亿余元,后归还3000万元;取得银行承兑汇票34笔共9.9亿余元,缴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7亿元。类似行为还发生在2014年12月、2015年1月,涉及金额数千万元。
相关银行的客户部副经理李宁也遭到检方指控: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李宁在星长征集团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该公司请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更改银行信贷系统内该公司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数额,虚增授信额度,向该公司发放了2笔共1亿多元的贷款,出具银行承兑汇票21笔共计7亿多元。星长征集团公司为感谢李宁先后送给其好处费300万元。2014年10月,李宁、蒋仁波、刘亮以某公司名义使用虚假购销合同取得银行贷款1200万元,被银行发现后偿还了180万元,其余款项至今未归还。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分析】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
此案的主要问题是,首先银行内外勾结,企业制作虚假材料,银行员工思想道德腐化堕落,追求享乐,私欲膨胀,铤而走险,私自修改授信额度。其次,银行管理混乱,监督失控。贷后管理工作不落实,没有按照银行要求进行贷后集中管理, 而是将此项工作放在支行,并且由贷前调查员自己进行管理。各级贷款审查、审批人员以信任代替制度,没有按制度要求与企业资产,企业相关资料等真实性进行核查,使犯罪行为屡屡轻易得逞。最后,员工案防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低下。与客户部副经理李宁共同办理业务的相关责任人,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以信任代替制度的现象司空见惯,根本没有丝毫提防之心,最终导致案件发生,损害了银行利益。
【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是关键
近年来,各种骗贷事件频繁发生,且银行内外勾结,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最为常见。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要从根本着手,建议从两个方面进行防范,一是客户经理道德风险,二是严格执行贷款各项制度。
(一)在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方面,银行应首先确定和宣传正确的管理思想和企业文化。银行管理思想的具体表现形式是银行书面的管理规章。通过制定和执行完善和有效的公司管理规章来规范员工的可为行为与不可为行为。创造一个诚实、开放和具有资助特色的文化氛围可减少舞弊的发生,也有利于银行的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
(二)在防范虚假材料骗贷方面,加强贷款资料审查,发现疑点及时核实。本案问题暴露,正是在贷款审查环节中,其他审查人员对贷款资料仔细审查,对发现的疑点未认真排查核实,识别出虚假的贷款资料,使骗贷行为发生。如该行及早发现问题,可及早防堵骗贷风险。
(三)强化人员履职管理,有效防范案件发生。各级行要加强贷款调查、贷款审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人员履职管理,重视重要风险环节的日常检查监督,及时识别、发现和处置风险事件,通过持续监测、考核,提升管理人员履职水平。
(四)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注重经验积累工作。信贷客户经理即调查人应当在工作中牢固树立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支行应加大对客户经理的尽职培训,重点对象为一线客户经理。由于部分客户经理从事贷款业务时间较短,信贷经验略为欠缺,对于潜在的业务风险防患于未然是每个客户经理的必备技能也是终身必修课之一,只有当所有客户经理都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意识、明了贷款的每一个潜在风险点后,才能更为有效地防范风险。信贷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注重积累贷款风险防范要点,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做到不被申请人提供的表面资料所迷惑,认真分析资料中的逻辑关系,确保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将风险概率控制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