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债转股”落地,利好银行?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市场化、法治化成为突出特征。
重磅!“债转股”落地,利好银行?
来源:商业保理(微信号:shangye_baoli)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导意见》中市场化、法治化成为突出特征。那么,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债务人,债转股的重启,是否利好银行业?对于降低银行不良贷款是否有价值?
作为金融工具之一的债转股(Debt for Equity Swap),即债权转股权,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曾实施过政策性债转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指出,与上一次不同,本轮债转股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企业转股的债权、转股的价格、实施机构不由政府确定,而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确定;债转股的资金筹措也以市场化方式筹措为主,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
《意见》指出,本轮债转股要求,银行不能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根据要求,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其中,实施机构既可以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银行也可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部分人士认为,债转股不仅有助于改善一些市场状况良好、信誉较高的企业财务状况,而且也为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增加了新的途径,有利于改善银行资产质量。
也有观点认为,债转股政策的真正目的不是帮助银行化解不良贷款,但正确运用债转股确实能够帮助部分银行改善资产质量,是当下银行盘活存量资产、化解潜在不良贷款的有益工具。
此外,还有部分人士对此观点保持利空态度:虽然从短期看债转股有利于降低企业债务率,但从长远看可能只是延迟银行坏账的爆发期,甚至拖累银行的造血功能。
显然,市场化银行债转股既为银行化解不良带来了机会,将较低的利息收入转为收益较高的股息收入,但同时也给银行从事这一业务带来操作层面的风险与挑战,银行需精细设计、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