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票据付款人的两种审查形式

2016-10-08 17:491729

付款人形式审查义务是指就票据的本身,即从票据的外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的义务。这种审查仅限于票据上,且仅基于票据上的记载进行,而不涉及票据外的其他事实或情况。

付款人形式审查义务是指就票据的本身,即从票据的外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的义务。这种审查仅限于票据上,且仅基于票据上的记载进行,而不涉及票据外的其他事实或情况。


形式审查一般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持票人形式资格的审查,即审查持票人在形式上是否为合法权利人。对持票人形式资格的审查,通常也称为背书连续的审查。持票人的形式资格,主要表现为该持票人为背书连续的票据的最后被背书人。在进行审查时,主要应确认在票据的每一背书中,后一背书的背书人,是否均为前一背书的被背书人,全部背书是否相互连接没有中断。只要持票人为背书连续的背书的最后被背书人,即可推定其为合法权利人。


2、对票据自身形式的审查,即审查票据在形式上是否为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对票据自身形式的审查,通常也称为记载事项的审查。


付款人对于已经经过形式审查确认无误的票据进行付款,即为票据法规定的有效支付,并因此而解除自己的票据责任。在付款人进行形式审查,发现票据存在背书不连续或者形式不完备的问题时,则可以据此提出对物抗辩,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如果付款人在付款时未进行形式审查,或者疏于注意而未能发现形式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付款而发生错付时,或者已经发现问题而以恶意进行支付时,该支付即为无效支付。


来源:山东金融票据网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承兑汇票付款人不得以基础关系抗辩持票人!

2019-05-07 17:40
106188

付款人对错误付款至查封账户的资金可提起阻却执行异议

2018-01-12 00:08
11139

票据债权人和付款人有何责任

2016-02-23 15:13
1172

票据回购业务知识解释(收藏在手 分享好友)

2014-12-22 16:09
5518

以银行为付款人引发的托收纠纷案

2009-11-23 15:34
3428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