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重磅文件强推电子票据,票据中介何去何从
今年是票据行业的转折之年,在纸票案件频发之后,央行终于使用洪荒之力,全面推进电票使用,为正在筹建的票交所铺路。
文/李莹莹
来源:澎湃新闻
今年是票据行业的转折之年,在纸票案件频发之后,央行终于使用洪荒之力,全面推进电票使用,为正在筹建的票交所铺路。
澎湃新闻从市场人士处了解到,9月7日,银行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下称224号文)。多位票据行业人士纷纷激动地用“重磅”来形容此文,是近年来票据市场最重要的文件。
这份重磅文件的重磅之处主要有3点:一是扩大票据转贴现市场参与者,所有金融机构皆可参与,为票交所建立铺路。二是取消电票贴现贸易背景审查,引导电票使用。三是一定金额以上强制使用电票。
开放转贴市场,培育市场深度
向所有金融机构开放转贴现市场,这一改变是历史性的。有了足够的参与者才能有足够庞大的交易量,市场深度才能增加,票交所才能成为 要素市场。224号文中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 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
但是其实这一规定并不意外,澎湃新闻此前在报道票交所时,票据专家赵慈拉就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票交所一定要向非银行类金 融机构,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颁发许可证的所有金融机构都可成为票据交易市场参与主体。如果不扩大开放主体,那么票交所的交易对象还是只能局限于原来 的交易对手,无法提供足够的市场深度。
票据交易可分为直贴市场和转贴市场。直贴是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环节,直贴市场不宜开放,参与者仅可限定为非金融机构(企业)和银行机 构(含信用社、财务公司)。而转贴市场类似于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为央行、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转贴市场参与者相当于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可以双向报 价,提升市场的活跃度。
这一举措也可被视为央行在为票交所做准备。
取消电票转贴贸易背景审查,全方位鼓励电票
深受贸易背景审查之苦的企业们,这次终于可以喘喘气了。224号文中规定,电票承兑只需审核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对电子商务企业可审核电子合同或电子发票,企业贴现无需再提供合同与发票。对电票的这一优惠条件,将大大促进企业开电票的意愿。
除此之外,224号文还要求银行做好电票系统的培训和传播,提高综合营销力度、优先办理电票贴现、给予费率优惠等方式,鼓励和引导 企业签发、收受、转让电票。除了费率优惠之外,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应为企业办理柜面电票业务、批量电票业务和集团企业集中管理电票业务提供便利。
同时224号文要求银行制定本机构推广电票应用的细化措施和推进时间表,于2016年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人民银行报送细化措施、推进时间表和系统功能改造情况,并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电票业务推进情况。
设立起点金额强制使用电票,堵住纸票“藏规模”作用
除了全方位做好电票服务,设立门槛强制使用电票更是央行的大招。
224号文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除此之外,224号文还要求严格纸票登记,“纸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转入行按照转贴现业务登记要求办理登记;原转出行办理纸票赎回业务应参照转贴现业务登记要求办理登记,其中转贴现日期填写纸票赎回日,备注栏注明“赎回”字样。”
如此一来,纸票原先的藏规模“买返”等被堵,纸票优势不再。
央行为何选择此时祭出大招推动电票?
其实类似上述内容已经在央行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开展书面调研的函》出现,调研的内容包括,是否要强制要求一定金额以上商业汇票必须使用电票办理,金额起点应该如何设置等,即上述第三个重点问题。
普兰金融投资研究部经理季鹏飞向澎湃新闻透露,其实今年4月份时,票据行业也曾热传推动电票业务发展的量化指标和推广进度,部分设定的占有率以及金额开票指标也在这次文件中明确表示。
即使市场对这个监管文件也有预期,但是这次央行推动电票的政策组合力度还是令市场震惊。
自从2009年11月央行推出电票系统以来,电票系统一向是雷声大,雨点小。央行一直在努力推动,但电票系统使用缓慢。
电票此前推行缓慢的主要原因是,不易像纸票那样找到“消规模”(消减信贷规模)等等规避监管约束的套利空间,和“打同业户”的银行内控漏洞。
但是在央行推出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政策后,银行通过票据消规模方式腾挪资产的必要性大大降低,电子票据安全性交易快捷等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在纸票一票多卖案件频发之后,央行决心建立一所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所。所以央行推动电票的决心也越来越大。
平安银行票据业务人士刘枫认为,票据中介现行的业务模式和获利空间将会大大压缩。但是票据市场仍然需要多层次多主体的参与者,票据中介转型成功,还是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那么,票据中介还可以做什么?
刘枫认为,目前至少有四块业务是肯定可以做的。
第一是咨询业务,和现在的撮合业务不同,这种咨询更多偏重于智力输出,如提供市场研究报告、策略报告、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二是商票评级业务,通过对承兑企业各种大数据分析、建模,形成评级体系,提供给票据交易机构进行参考,这也将助推商票市场的繁荣发展。当然也可以对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承兑的票据进行评级。
第三是担保业务,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承兑的商票,其流动性较差,可以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担保增信,提高票据流动性,获取担保业务收入。
第四是自营交易,如果票据市场全面电子化之后,其操作风险将非常低,且监管机构将有及时而透明的数据,在此基础上不排除设立一定门槛,允许社会资本成立票据专营公司参与票据市场交易。
如果政策允许,或许票据中介还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票据交易市场。对此,澎湃新闻了解到,有票据中介在试图进入票交所的股东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