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跨界创新模式
当前,传统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的利差空间越来越小,但新常态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多元化经营和跨界创新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商业银行突破传统票据业务的局限,将跨界思维融入多元化经营和转型发展过程中,
当前,传统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的利差空间越来越小,但新常态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多元化经营和跨界创新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商业银行突破传统票据业务的局限,将跨界思维融入多元化经营和转型发展过程中,全方位发展自营、经纪、投行、资管等不同属性的票据业务,是其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内在要求。
票据业务创新背景
在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利率市场化进入新阶段、金融脱媒趋势不可逆转和互联网金融加快发展等背景下,一方面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在传统经营模式下的利差显著收窄,盈利空间萎缩;另一方面各种新业态的出现使得票据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的界限逐渐模糊,市场耦合度日益增强。
(一)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 拓展了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渠道
近年来,票据市场参与主体类型不断丰富,参与机构的数量显著增加,除传统的银行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相关的企业纷纷涌入。
一方面,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财务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正逐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在票据类非标准化债权投资、票据资产管理计划、票据供应链融资等业务领域的合作,成为票据市场活跃的参与主体;另一方面,在政府鼓励创新和监管环境相对宽松的背景下,一些机构放宽了票据市场的准入条件。
期间,票据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迅速兴起,广泛参与到票据流通的多个环节中,为商业银行尤其是部分股份制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运作方式提供了中间渠道,甚至成为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开展业务的中间桥梁。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客观上为商业银行创造了广泛的业务合作空间,有利于开展渠道跨界创新。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步伐加快 不断拓展传统票据业务的边界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加速演进,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现象日益明显,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出现了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并从最初的浅层业务合作走向深层资本联合。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意识到商业银行混业经营趋势不可逆转,逐步放宽了政策,并研究推动混业金融监管改革。混业经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的界限,导致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耦合度不断提升,拓宽了传统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的边界,为商业银行开展票据跨界创新奠定了良好的业务环境。比如,商业银行可以依托其集团下的信托、证券、基金等子公司,将传统的票据业务与理财、信托、证券、投行等其他属性的业务结合起来,开展跨业务、跨市场创新和营销。
(三)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 倒逼银行开展票据业务跨界融合创新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新业态迅速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可以更加高效、便捷地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服务。互联网票据理财正是互联网与票据市场跨界融合的成功案例,票据因其风险低、期限短、流动性强等优势,受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青睐,从而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热点从“宝宝”类理财转移到票据理财,这一方面对商业银行传统票据业务带来较大的冲击,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商业银行票据经营机构更新创新思维,促进票据业务跨界创新和融合发展。
(四)推进票据业务多元化经营转型 要求商业银行加快跨界创新
首先,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不断抬升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加上票据业务竞争非常激烈,导致传统票据业务的利差显著收窄,盈利空间不断缩小,商业银行需要开拓票据业务的“蓝海”,不断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缓解经营压力。
其次,随着商业银行提升票据业务的盈利性战略地位,并推行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管理,票据业务在银行经营中的盈利贡献要求也被提高,因此商业银行为扩大盈利,在传统的以持有到期或周转交易为主的盈利模式基础上,不断创新产品服务和多元化盈利模式,积极开展与其他业务、其他机构的跨界创新。
再次,随着票据市场参与各方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他们对商业银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产品质量、服务效率、特殊目的需求等,倒逼商业银行基于客户需求开展票据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不同市场、不同业务领域的客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票据投融资服务。
票据业务创新方向及模式解读
从业务属性的角度,票据业务可划分为自营业务、代理经纪、投行业务、资管业务等四大类。跨界主要是从传统自营类业务(贴现、转贴现、回购等)向其他新的自营类业务拓展,以及从自营类业务向经纪、投行、资管等其他类业务交叉创新。其中,票据自营类业务属于表内业务,直接影响着资产负债表规模和结构的变化。而经纪类、投行类、资管类属于表外业务,这三类业务的相同点在于,都是以接受客户委托,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不同之处在于,经纪类业务是商业银行需要完全遵照客户的指令办事,如代理接入、代理保管、代理买卖等,而投行类业务和资管类业务都需要运用商业银行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运作技巧,其中投行类业务是银行帮助客户利用票据进行融资,以降低融资成本;资管类业务则是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好的投资渠道和标的物,以提高投资回报。
(一)票据自营类业务
票据自营业务主要是指银行开展以票据资产作为标的的投融资(买卖交易)业务。商业银行除了开展传统的票据贴现、转贴现、回购业务外,还可以拓展其他新业务,比如为电商供应链两端中小企业提供批量贴现融资、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票据资产或票据衍生产品、开展票据资产证券化融资等等。
1、为电商平台供应链两端的企业提供批量贴现融资
电商供应链票据打包融资是指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合作,将电商平台的供应链两端企业(B2C平台的卖家企业、B2B平台的买家和卖家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进行批量贴现的一种“1+N”供应链票据融资模式。
随着供应链金融生态圈的不断演进,行业垂直B2B电商取代综合B2B电商是大势所趋,而处于核心地位的电商平台将在未来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欧浦钢网、怡亚通、瑞茂通等供应链融资平台目前已形成在钢贸、零售、煤炭等行业的“一站式”实体物流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垂直供应链模式,这类平台的供应链两端企业往往是票据签发、持有大户,是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重要潜在客户。
通常情况下,在电商平台上开展业务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会持有大量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而这些企业单独持票据到商业银行进行贴现比较困难,主要原因:一是中小企业信用资质相对较差,商业银行出于信用风险的考量,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二是中小企业持有的通常是小票、散票,商业银行办理这类票据贴现的投入产出效率较低,且小额在转贴现市场上的流通性较差进一步抑制银行的积极性。而处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电商企业对平台上的中小企业较为了解,掌握关于票据贴现审查相关信息和必要的企业财务和资金情况,如贸易背景、企业资信质量、企业在平台缴纳的保证金及流动资金沉淀等,可以根据平台供应链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企业持有的票据集中起来,统一到商业银行进行票据批量贴现,并根据所掌握的企业情况,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票据贴现融资的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综合解决方案。
开展电商供应链票据打包融资对商业银行而言,一是可以涉足原先忽略的小票、散票贴现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新的票据贴现融资解决方案,通过错位竞争形成自身业务优势。二是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行批量处理、流水作业的“工厂化运作”模式,通过平台将多个企业的小票、散票集中贴现,并由平台提供信用风险解决方案,既可以降低贴现办理成本,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又可以有效防控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
2、买卖票据衍生品合约
随着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和金融市场条件不断成熟,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开展票据衍生品投资业务,以自有资金买卖以票据为标的物的衍生品合约。与其他金融要素衍生品类似,票据衍生产品主要有票据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和票据信用违约互换等。
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一定金额的票据买卖。主要适用于,商业银行准备未来买入票据,但担心利率会超预期下跌;或者准备未来卖出票据,但担心利率会超预期上涨。这时可通过票据远期交易锁定利率的波动。
期权交易是指买入方通过向卖出方支付一定费用,获得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金额票据的权利。主要适用于,买入方未来可能有买入(或卖出)票据的需求,但不确定,担心一旦需要买入(或卖出)票据时,市场利率超预期下跌(或上涨)。而卖出方愿意承担风险,收取期权费。
票据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未来按照确定的方式交换现金流(和票据),其实质是一系列远期交易的组合。适应的情形为,交易双方在不同类型的票据(如银票和商票、纸票和电票等等)上存在比较优势,通过互换来利用比较优势进行套利。票据互换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利用比较优势,可以同时降低双方融资成本或提升双方投资回报。
票据信用违约互换(CDS)是指买入方通过向卖出方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取对其所持有票据到期兑付的保险,如果到期托收时承兑人没有及时兑付,造成的损失由卖出方赔付。对于持有票据的商业银行而言,如果担心持有票据到期后是否能够及时兑付,那么可以从特定的商业银行(通常是更加熟悉承兑人信用状况,或者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处买入CDS,如果票据到期时承兑人不能及时兑付,产生的损失由出售CDS的商业银行赔偿。从而以较低的成本避免了托收时无法及时收回资金的风险。对于出售CDS的商业银行而言,可以获取一定的收入,前提是对承兑人按期付款有相对更大的把握,对承兑人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信心,认为到期无法兑付的可能较小,因此愿意出售CDS。
3、以自有资金投资票据资产
商业银行可以用自有资金投资于票据资产,即商业银行与其他银行或者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一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指定由该资产管理计划购买银行已贴现的票据资产,银行则持有资管计划受益权。
目前市场上最流行的票据投资模式是银证合作模式。其大致流程为,银行首先与券商签署协议,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券商定向管理自有资金;然后券商用管理的资金直接买断该银行已贴现票据(表内资产),银行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计入表内同业投资。根据银行开展票据业务受限情况不同,还可以在上述模式的基础上,引入票据通道行或资金通道行等第三方机构,演变成更为复杂的三方投资模式。
商业银行通过上述模式投资票据,一方面将票据资产从表内转移至表外,释放信贷规模,另一方面以自有资金购买资管计划受益权,获得收益。
4、开展票据资产证券化融资
票据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将持有票据资产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并在交易所发行和流通的过程。票据资产证券化将是未来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融资的重要手段。
票据资产证券化具有相对优势。与一般信贷资产相比,票据资产有以下优势:
第一,票据本身就是一种要式性有价证券,已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和广泛接受;
第二,票据资产证券化以后,将变得更加标准化和大众化,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和扩大参与主体范围,比如票据资产证券化以后,原先不能投资于票据的个人和企业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投资于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
第三,票据的期限较短,通常纸票在6个月以内,电票在1年以内,而同期限的资产中,票据的收益率又相对较高,因此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投资者将更具有吸引力。
票据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一是可以盘活已持有的存量票据,腾出更多的信贷空间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可以通过出售票据资产,既可以转移信用风险,降低风险隐患,又可以释放流动性,加速资金流转;三是可以增加服务费等中间业务收入,拓宽经营范围,带动其他业务发展。
当前,传统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的利差空间越来越小,但新常态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多元化经营和跨界创新发展创造了重要机遇。商业银行突破传统票据业务的局限,将跨界思维融入多元化经营和转型发展过程中,全方位发展自营、经纪、投行、资管等不同属性的票据业务,是其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内在要求。
(二)代理经纪类业务
发展票据代理和经纪等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强化票据综合服务职能和应对金融脱媒的创新方向。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开展票据代理经纪业务,一是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增强客户黏性;二是将现有客户群拓展到中小金融机构等更广范围,延展客户关系网络;三是将代理业务与传统票据业务相融合,扩大票据业务的外延;四是能够带来中间业务收入,丰富收入来源。
1、为企业提供代理服务
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向企业提供票据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为有需求的企业(集团)提供票据池代保管业务,提供真伪辨别、信息登记查询、代保管、拆分置换、到期委托收款、代理票据账务核算、反馈托收资金到账信息等一揽子服务。在日常经营中,大多数企业面临着票据管理诸多难题,如票据信息需手工记录或用电子表格登记,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验票设备,对票据真伪鉴别、瑕疵认定及处理能力不足;票据存放不安全,容易发生被盗或不可预知的丢失;票据使用过程中存在拆分、置换等需求。商业银行基于企业实际需求创新推出票据代保管等服务,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日常经营中面临的难题。
另一方面,银行可以为票据质押融资的互联网平台提供更加专业的票据审验、代保管、代托收等服务,利用过硬的专业技术和良好的信誉,赚取中间业务收入,并以此为切入点带动其他票据业务的发展。
2、为同业机构提供代理经纪业务
基础设施完善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可以发展同业票据代理和经纪业务,代理一些受客户、系统等资源制约以及专业化水平不足的票据经营机构办理票据贴现、转贴现买卖、撮合交易,受托提供电票系统接入、票据资产保管及代理交易等综合服务。代理经纪业务的客户对象可涵盖缺少专业的票据业务团队和设备、未接入央行电票系统、内部业务系统建设周期长、交易对手资源储备不足的中小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等机构。
(三)投行类业务
1、为企业开展票据资产证券化提供投行类服务
商业银行可以为企业开展票据融资提供投行类服务,比如为企业发行应收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产品提供相应的包装、发行和承销等服务,使企业能够通过应收账款类财产权利获得更低成本、或更方便快捷的融资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企业票据资产证券化与银行票据资产证券化存在明显的差异:
一是基础资产不同,企业票据资产证券化是用企业持有的未贴现、未到期票据作为基础资产,而银行票据资产证券化是用银行持有的已贴现、未到期票据作为基础资产;
二是业务属性不同,前者属于企业资产证券化,凭借的是企业信用,后者属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凭借的是银行信用;
三是银行担当的角色不同,在企业票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银行是作为辅助参与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发行承销等投行类服务。在银行票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银行是作为发起方和融资方,通过将票据转化为流动性更好的交易性证券,进而获得融资支持;
四是交易转让的地点不同,企业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只能按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其他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和转让,而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既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和转让,也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
2、为企业开展票据质押网上融资提供投行类服务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票据质押融资来获得流动性资金支持,作为信息中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面对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迅速兴起,商业银行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积极应对,应对的措施有两方面:
一方面,通过改善传统票据贴现服务,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促使票源从互联网平台重新回流。
另一方面,亦是更重要的,加入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发展的浪潮中。
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票据质押网上融资主要有三种做法:
一是银行为互联网平台提供票据审验、代保管、代托收等服务,但这种做法对银行而言,盈利空间小,只能赚取部分服务费。
二是银行自己开发网络平台,并为企业票据质押网上融资提供全方位投行服务,包括产品设计、包装、发行、承销等服务,这种做法可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专业优势和良好信誉,盈利空间大,但互联网销售并不是银行的强项,对大众投资者的掌控有难度。
三是银行和互联网企业合作,银行负责企业融资端,充分发挥对企业了解的优势和本身的客户渠道优势,互联网企业负责个人投资端,充分发挥网上销售优势和大数据、信息搜素等技术优势,二者强强联合,共同为企业票据质押网上融资提供投行类服务。
(四)资管类业务
传统的商业银行票据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用于购买企业贴现票据或者同业转贴现票据,并实施管理的系统经营活动。但在我国金融脱媒化和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创新发展出各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把票据业务从传统的融资领域拓展到投资领域,市场上曾经应用较普遍的主要有银信合作和银证合作两种模式,其中银证合作是当前的主流模式。
1、银信合作
银信合作,顾名思义,就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资管业务。其大致流程为:首先,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发起一个信托计划;然后,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协议,其中作为委托人的商业银行将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以约定的利率转让给信托公司,而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从事该类产品的理财计划设计和管理;最后,商业银行以该信托计划为依托,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而这些资金将被专项投资于该信托计划。
2、银证合作
银证合作与银信合作模式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合作的机构不同,而其他业务流程都相似。
银证合作模式是证监会放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后开始兴起的一种创新模式,之所以能够发展快速,是因为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作双方实现了互利共赢,即通过银证合作,银行可以将票据资产出表,腾出更多的信贷空间,同时拓展了理财资金的投资渠道,帮助客户提升投资回报水平;券商则通过银证合作,在传统的自营、经纪和承销业务之外,开拓了新的收入来源,并做大资产管理规模。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跨界创新的建议
商业银行推进票据业务跨界创新,需要决策层的大力支持,同时需要业务研发、市场策划、风险控制等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即决策层对票据业务跨界创新有充分认识并积极支持,产品研发部门具备较强的票据业务跨界知识储备和创新能力,市场策划应注重提升跨界创新成果的竞争优势,风控部门应加强票据业务跨界发展的风险管控。
(一)强化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跨界创新意识
在泛资管时代,跨界创新发展成为票据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但在商业银行实际经营过程中,票据业务是否跨界、能否跨界以及跨界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层对此的认识、态度和支持力度。因此,商业银行要实施票据业务跨界创新发展战略,决策层首先要充分认识票据业务跨界创新发展的前景和对传统票据业务的冲击,积极调整发展战略顺应发展趋势,通过加强跨界思想交流、换位思考、市场调研等方式,在思想碰撞中产生跨界思维的火花,在客户需求调研中发现跨界创新的源泉,积极寻找票据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传统渠道和其他渠道的衔接处、融合点和突破口,采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模式大力推进票据业务跨界升级。
(二)增强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跨界创新实力
一方面,加强票据业务跨界创新政策支持,加大研发人员及相关资源投入,着力组建一支专业的跨界创新产品研发团队,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升研发团队创新热情和内在动力,并不断提高研究人员创新能力和个人素养,如加强专业知识技能、跨市场知识储备、创造性思维、市场观念及业务经验等方面培养,同时,加大对市场需求、同业金融产品及自身产品的研究力度,多方位了解客户和不同领域的业务诉求,加强与同业或其他机构的研发合作,持续推进票据业务开展跨界产品创新、过程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
另一方面,要加强科技革新和技术适应性升级,借助强大的科技支撑推动产品智能化、网络化升级,改善客户体验,配合票据新产品、新业务和新运作模式的推广应用。
(三)提升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跨界竞争优势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跨界发展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协同竞争、渠道竞争、服务竞争和价格竞争等方面。
在协同方面,定位于中小型客户群体目标市场的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加强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客户和信息优势,协同拓展互联网票据理财、电商平台票据打包贴现等新业务。
在渠道方面,商业银行仅依靠物理网点布局的传统方式已无法满足票据业务跨界发展的需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加快渠道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网络平台和线上渠道的建设,融合线上线下优势形成票据O2O(online to offline)经营模式,拓宽票据业务布局。
在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不断耦合,将票据金融服务模式向开放式平台、交互式营销的跨界模式转变,为企业客户和同业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票据融资及相关服务。
在价格方面,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资金价格的竞争变得尤为激烈,提高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定价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四)加强票据业务跨界创新风险管理
票据业务跨界创新往往会拉长金融链条,增加风险点,因而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票据业务跨界创新过程中多方合作增加了风险管理难度,参与各方的票据业务标准、风控要求以及操作细节都不尽相同,在衔接中容易形成风险盲点,因此商业银行作为票据业务跨界创新的核心主导者,需要加强各环节的沟通协调,做好衔接,落实风险责任主体,识别控制关键风险点。
其次,票据业务跨界创新可能引发监管风险,某些新业务可能会存在规避监管、转移风险等行为,随着新业务发展,监管也会随之跟进并趋严,合规隐患将会暴露。因此商业银行开展跨界合作创新应立足于监管政策,坚持合法合规,准确把握业务界限,这也是跨界创新成果得以应用推广和发展的重要前提。
再次,各机构在跨界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因定位偏差,对所辖业务风控管理认识不到位、不擅长,也会导致风险增加,因此各参与方要立足自身的专业领域,发挥各自业务特长,管控自己擅长管理的风险,实现优势互补。
最后,商业银行与电商/互联网金融的跨界融合可能带来信息安全问题,商业银行应对票据业务处理及相关信息系统不断升级,严防客户信息泄露、被盗、丢失、篡改等信息安全隐患。
来源:银通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