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基础设施债权投资条件进一步放宽
2009-04-03 13:36275
昨日有关媒体报道,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将全面展开。保监会已向保险公司下发《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称满足最近 两个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20%以上等相应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开展此项投资。其中,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 的6%;财产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另外,还取消了投资单一基础设施项目占比的要求。
这意味着投资主体将大为增加,此前仅有四家保险公司试水此业务,试点额为120亿。
截至2月末,保险业总资产为3.42万亿,寿险资产与财险资产的比例约为8:2,照此计算,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的数量将增至近2000亿元,占保险总资产比例约为5.6%,
国金证券分析师茅炜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拓宽投资渠道,有利于降低新增资金的配置压力,基建项目期限较长,对于保险资金的期限配比有利。”
茅炜表示,扩充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和投资渠道,核心收益率将稳定回升。利差与利率相继见底,保险资金可进入不动产、无担保债券、基础设施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有利于提升核心投资收益率并降低波动性,弱化股市波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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