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 横琴自贸区大有可为
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市场迎来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以横琴自贸片区为平台,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是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新实践。
来源: 南方日报
就在上周,横琴自贸片区的法治建设迎来一件喜事。为更好地适应“一带一路”加快建设的需要,给政府和企业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香港周启邦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在横琴自贸片区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院。
据了解,该法律服务研究院旨在集中“一带一路”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中的律师事务所、高校、专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管理机关中的优秀人才,统一到“法律服务研究院”这一平台,共享资源、群策群力,打造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智库和涉外企业实用的业务平台。
按照设计,研究院将为政府扩大对外开放、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为横琴乃至广东、全国企业的对外投资贸易合作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将利用研究院内高校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相结合的人才优势,为横琴乃至广东培养更多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市场迎来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以横琴自贸片区为平台,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是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新实践。
近年来,中国关于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关工作也在不断推进,开启了中国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新阶段。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两者的叠加,为涉外法律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笔者看来,“一带一路”的共建包括有形和无形两方面,有形方面涉及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无形方面涉及制度、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但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的内容,许多工作都会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服务。
因为,“一带一路”沿线、沿岸国家具有不同的社会制度,涉及不同的法律体系,在加强交流和合作的过程中必然面临不同法律制度的交流和碰撞。国内企业“走出去”,需要了解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这样才能更精准、安全地推进投资贸易;国外企业想加强与中国企业的合作,也需要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从而衍生出很大的法律服务市场。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对于硬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法律、文化等制度方面的软件合作,难度更大、时间更长、专业性更强,对“一带一路”的建设也更为关键。因此,拓展“一带一路”沿线的法律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横琴自贸片区毗邻澳门,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在对外开放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其与澳门的共同合作,也可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目前横琴正着力建设中拉经贸合作平台,促进广东与西语系、葡语系国家的合作,在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中找到了很好的突破口,这对涉外法律服务也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而且,横琴素来有改革创新的传统。近年来,横琴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的有关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在管理体制、对接港澳、投资开放、贸易便利、综合服务、监管措施等方面,全面推动改革创新发展,取得不少“全国率先”的重要突破和创新。
尤其是在法治创新方面,横琴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在司法改革领域先后推出不设审判庭、法官员额制、法官评鉴制、类似案件辩论制度等创新举措,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取得进展,这为横琴拓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基础,可以说是“大有可为”。
笔者认为,研究院成立后,今后要立足横琴、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认真研究“一带一路”国家政策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建设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培养涉外法律事务实务型专业人才,为横琴、珠海、广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同时,还要加强与港澳地区的合作,加强粤港澳三地律师界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