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经济犯罪案呈两大趋势
去年,自上海自贸区正式扩围以来,涉自贸区相关经济活动的案件情况如何?又有哪些新特点?对此,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5年度涉自贸区刑事检察白皮书》。
上海市检察院发布2015年白皮书
来源:上海金融新闻网
记者陈健通讯员施坚轩
去年,自上海自贸区正式扩围以来,涉自贸区相关经济活动的案件情况如何?又有哪些新特点?对此,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5年度涉自贸区刑事检察白皮书》。白皮书表明,与前一年相比,2015年上海自贸区经济犯罪案件上升2.4%,经济犯罪案件占区域内刑事案件的11.2%,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刑事案发情况总体平稳。白皮书显示,2015年涉自贸区刑事案发情况呈现两大趋势:一是案件涉外因素有所增加;二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15年上海自贸区内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共计14件,其中被害人为外籍人员或外籍单位2件,非法从事境外黄金、基金、外汇等保证金交易犯罪案件6件,以及利用境外注册公司、离岸账户等案件。如康某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康某以离岸账户做掩饰,冒用5家公司在境外注册英文名称,利用互联网搜索物色发布采购信息的境外公司,通过注册英文网站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签订合同,采取交付少量样品、先付款后发货等方式骗取境外公司钱款。
白皮书透露,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分子利用部分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对当事人资质审核不严而乘虚实施犯罪。2015年共有8起通过租车平台,采取名借实骗的方式取得车辆,再将车辆出卖以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白皮书指出,扩区后自贸区内犯罪数量及罪名分布情况与自贸区成立之前相比,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不过,案件反映出了2015年涉自贸区相关经济活动的违法犯罪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下列七方面:犯罪分子逃避监管的手法在演化;假借自贸区贵金属、黄金期货及外汇保证金交易等实施欺诈;利用异地监管衔接的缝隙实施非法经营;利用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模式实施犯罪活动;假借P2P和异化P2P网贷实施非法犯罪活动;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犯罪情况凸现;利用公众对资本认缴制度的误区实施犯罪。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多项对策建议。今后检察机关在倡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查处合力和加强与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区域管理机构的通力协作有效促进区域法治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要深入推进检察司法改革,加快检察官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同时,还将深化沪、粤、津、闽四地自贸区检察机关对接合作机制建设。此外,加强“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综合监管效能研究和监管制度创新实践;围绕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40条新政的落地,就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协作处理、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创新法制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执法实务层面的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