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民:应制定国家自贸区法
在昨日的中国法治论坛上,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作了“自贸区的法治改革创新”的主题演讲。
深圳商报记者 董思
来源:深圳商报
在昨日的中国法治论坛上,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作了“自贸区的法治改革创新”的主题演讲。周汉民说,上海、福建、广东、天津自贸区的职责,就是要进一步为国家开放进行压力测试。如果日后形成国家的自贸区法,将对未来的改革开放是一个巨大的促进。
“上海自贸区建设至今,如何评价它的功能、作用和影响?”周汉民认为,国家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初衷,应该是通过制度创新,以更大的开放来倒逼全国更深入的改革。
周汉民表示,通过两年6个月上海自贸区的实践,其核心就是体制机制和法治的创新。上海自贸区在全国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的管理,涉及外商投资的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是中国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努力,是一个重要的创举。2015年4月8日,为了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运行,国务院出台第三份负面清单,从135条降到122条,这就是体制的创举。
2014年8月1日,上海自贸区正式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周汉民认为,“这一部重要立法的实施已经一年半,我以为它就是上海自贸区体制、机制、法治创新和改革的集大成者。”
周汉民建议,目前已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日后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这一部条例的核心内核加以扩充,形成国家的自贸区法,“我相信这对于未来的改革开放会是巨大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