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16-03-09 16:47785

《票据法》第14条、第103条、第107条及刑法有关条文,规定了票据变造的法律效果,依这些法律规定,票据变造发生如下结果:

《票据法》第14条、第103条、第107条及刑法有关条文,规定了票据变造的法律效果,依这些法律规定,票据变造发生如下结果:


1、变造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变造属违反法律的行为,票据法对行为人科以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变造人的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77条之规定论处,民事责任,则依民法上侵权行为的制度确定。


2、变造后的票据仍然有效,变造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票据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的签章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的签章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3、变造人未签章,不负票据责任,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依票据法上“签章者就票据文义负责”的规则,变造人未在票据上签章,不能负担票据责任,但其变造行为给其他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其向受损失的当事人负赔偿责任。


4、变造前的签章人,对变造前的记载事项负票据责任。


5、不能辨别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视同在变造前签章。视同在变造前签章,签章人就变造前记载事项负责,对签章人有利。


票据法作这样的规定:


一是促使票据受让人严格履行其注意义务,使变造的票据不易流通;


二是防止持票人的欺诈,维护票据债务人的合法利益。


对明知票据变造而使用的,法律上也科以刑事的、行政的法律责任,以示惩戒。


来源:找法网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交通运输部:6月1日起,集装箱超重不得装船、违者罚款或将负法律责任

2020-05-25 13:23
172585

混合担保之保证人的10大法律责任!

2019-10-11 13:49
1927

私募基金托管人法律责任边界|PE实务

2019-07-02 14:10
34261

深度长文 |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律责任与监管对策探究

2018-07-16 17:14
12829

商贸函759号文及国税35号文之后外综服企业的业务模式及法律责任边界

2018-04-08 16:57
20081

聂成涛:第三方支付公司在现货黑平台和外盘非法期货案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8-02-02 14:54
3250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