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拜师前海 将设两新局
2016年,自贸区南沙片区又有大动作。今年,广州要立法保障南沙自贸片区管理制度创新,片区内将设立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而是全新的法定机构,性质类似深圳前海管理局。
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肖雄 摄
2016年,自贸区南沙片区又有大动作。今年,广州要立法保障南沙自贸片区管理制度创新,片区内将设立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而是全新的法定机构,性质类似深圳前海管理局。
2月29日,十四届199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南沙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计划》中最受关注的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这2项规章。
“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这是广州发展新的增长引擎,它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上,也体现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上。”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表示,自贸区成立以来,成绩有目共睹。为了进一步推动南沙片区的发展,市法制办在今年的立法给予南沙片区两个制度支撑,一个是明珠湾区管理局设立规定,另外就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
“这两个局既不是临时机构,也不是传统意义的常设机构,完全是一种新的机构类型,这种机构类型我们给它一个新名字——法定机构。”刘庆国解释,法定机构体现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按规定,法定机构是在政府序列之外、公务员体系之外的一种机构类型,这种类型在国外,如英、美等国,国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顺德、深圳前海也有试水,“广州借南沙自贸区,在这里设立两个法定机构,不仅有助于南沙的发展建设,也有助于整个广州的体制、机制创新。”
谈及上述两个新设立机构的具体职能时,刘庆国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自贸区试验区方案,国家交给广东自贸区的一大任务,是探索设立法定机构,并将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公共职能交给法定机构承担。”据此,两个新设立机构要承担的职责可能是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责,一是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
那么,两个新设立机构的一把手将从体制内选拔还是高薪社会招聘呢?对此,刘庆国坦言:“这个问题我也非常关心,但是目前我没有明确的答案告诉大家,只能等规定正式出台时才有答案,这些都在研究酝酿当中。”
前海管理局经验南沙有望借鉴
现场媒体记者就南沙体制创新一再追问,刘庆国直言,媒体关注的两个局职能、人员招募等问题都在酝酿中,等规定正式出台时才会有答案。不过,刘庆国称,“深圳前海的做法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
那么,深圳的前海管理局有哪些特性?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在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基础上,深圳的前海管理局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市场化开发运营职能有机结合,有效激发组织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构建政府也和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法定机构治理格局。
前海管理局有不少创新举措——
该局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
该局的机构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该局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从香港或者国外专业人士中选聘。
该局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该局根据国家规定,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方面,行使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
该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原则可以自主决定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薪酬标准。
来源:中国日报、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