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众玩法下的法律风险:商业保理+x(上)
“商业保理+x”主要是针对商业保理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简单来讲,就是商业保理企业如何利用手中的应收账款债权来进一步获得资金融通,来保障企业的流动资金。本文上篇主要是对“商业保理+x”的三种主要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商业保理+x”主要是针对商业保理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简单来讲,就是商业保理企业如何利用手中的应收账款债权来进一步获得资金融通,来保障企业的流动资金。本文上篇主要是对“商业保理+x”的三种主要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模式一:商业保理+再保理
所谓再保理,是指商业保理公司以从卖方(债权人)处获得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依据,从银行或其他商业保理公司获得资金后过渡给卖方的业务模式。其运作模式如下:
1.再保理业务流程图
法律关系分析:
①在该模式下,卖方将对于买方的应收账款债权通过保理合同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
②商业保理公司通过开展再保理业务,将应收账款债权单据凭证的复印件提交给银行审核,以获得资金提供给卖方。
商业保理公司实际上充当的是信用中介的角色,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此时,商业保理公司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
模式二:商业保理+财富管理平台
该种模式主要是商业保理公司通过财富管理平台,将其应收账款债权形式进行改造,包装成基础资产为应收账款债权或应收账款债权收益权的理财产品,供投资者进行投资,以获得资金融通的模式。本文以某某财富管理平台为例,分析其运作模式及各方法律关系。
2.商业保理+财富管理平台运作模式
法律关系分析:该案例下,该财富管理平台仅仅充当信息中介的角色,买方与卖方以赊销的方式签订《买卖合同》,卖方获得应收账款债权,卖方(债权人)通过与保理公司签订《保理协议》,将其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以财富管理平台为媒介与投资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转让给众多投资者。到期后,投资者从买方(债务人)处回收资金及收益。
模式三: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
该模式主要是商业保理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者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将其应收账款债权进行打包做成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再由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挂牌)将其销售给投资者,以获得资金融通的模式。其运作模式如下:
3.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
法律关系分析:该模式下,主要是将商业保理的应收账款作为项目端,以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的资产管理计划为通道对接投资人来进行资金融通的模式。
作者简介:
陈云峰:上海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
谭鸿:上海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主要业务领域金融法、公司法